一、背景依據
為加大對龍華區科技創新孵化載體的支持力度,引導區內科技創新孵化載體(以下簡稱“區級孵化載體”)高質量發展,建設良好的孵化育成體系,制定了《深圳市龍華區孵化載體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認定管理辦法》)。
二、目標任務
現行《深圳市龍華區孵化載體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深龍華科創〔2020〕3號)制定于2020年1月,該文件未能充分體現最新的政策精神和管理要求,需要進行修訂完善。
三、主要修訂內容
《認定管理辦法》共包括四章,23條。主要修訂內容有:
?。ㄒ唬﹦h除第八條申請區級孵化載體認定應提交申請材料的兜底條款進行修改,刪除“(十一)其他必要的材料”。
?。ǘ┰募诙龡l“試行期3年”表述不規范,現修改為“本辦法自2022年11月7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ㄈ┮幏队“l文號。將印發文號修改為深龍華科創規〔202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