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區直各單位,駐區各單位:
《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新型顯示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深圳市龍華區促進新型顯示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深圳國家級新型顯示產業集群建設實施方案》《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握“雙區驅動”“雙區疊加”發展機遇,推動龍華區新型顯示產業加快發展,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本措施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在每年相關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
第三條 本措施所指的新型顯示產業主要包括OLED(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Micro/Mini LED(微發光二極管)顯示、AMOLED(主動矩陣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8K超高清顯示、QLED(電致發光量子點)顯示、激光顯示、3D(三維)顯示、全息顯示等領域材料、零部件、關鍵設備和產品的研發、制造、應用等環節。本措施扶持對象為注冊登記、實際經營地、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均在龍華區的企業、行業協會和其他組織。
第二章 支持措施
第四條 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對獲得國際信息顯示學會(SID)評選的“Best New Display Technology”“Best Technology Demonstration”等獎項,及國際信息顯示學會中國區(SID China)評選的最佳創新顯示器、創新顯示組件、創新顯示應用技術,最佳顯示產品、顯示組件產品、顯示應用產品等獎項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第五條 提升產業鏈關鍵環節。支持企業聚焦Mini LED、Micro LED、4K/8K、3D顯示等方向,突破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對獲得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扶持計劃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支持的新型顯示企業,按市級資助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單個項目最高資助500萬元。
第六條 支持高技術產業化。支持企業實施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對在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扶持計劃中獲得高技術產業化事后補助的新型顯示企業,按市級資助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資助750萬元。
第七條 支持建設產業服務體系。支持新型顯示領域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新型智庫、龍頭企業搭建新型顯示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共性技術研究、成果轉化與推廣、標準制定、檢測檢驗、技術人才培訓等公共服務。對獲得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扶持計劃市級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扶持計劃公共服務項目支持的,按市級資助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資助250萬元。
第八條 支持建設專業園區。園區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新型顯示企業數量不低于5家且占園區入駐企業比重不低于70%,上年度新型顯示企業總產值不低于20億元,經評審認定為龍華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區-新型顯示專業園區的,對園區運營單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第九條 支持行業協會發展。經國家、省、市主管部門備案同意,新設立或新遷入龍華區的新型顯示行業協會,在龍華區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專職工作人員,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成員單位中在龍華區注冊成立的不少于20家,分別給予一次性80萬元、50萬元、30萬元資助。
第十條 支持舉辦高端論壇和展會。經備案及現場審查,在龍華區成功舉辦數字經濟領域新型顯示專項高端論壇和展會,參與企業不少于50家,獲得3家及以上國家、省、市媒體專版報道,對我區產業發展形象和地位有較大提升作用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助,同一機構全年累計支持最高60萬元。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同一主體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復享受本措施規定的資金扶持政策和龍華區其他優惠或扶持政策。同一事項,適用于本措施,同時又適用于龍華區其它扶持政策時,從高執行,不予重復扶持。
第十二條 企業、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在獲得資金補助后需承諾三年內注冊地、生產經營地、稅務關系、統計關系不遷離我區,并保持正常運營,對于違反承諾的,責令其退回資助金額。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將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對獲資助對象的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申請單位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主管部門查實后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情況采取停止撥款、追回專項資金、三年內不予受理專項資金申請等措施。
第十三條 本措施印發實施后,每年按程序組織扶持資金申報、審核及發放,對上一自然年度實際發生的事項予以支持。資助金額按萬元計,不為整數時取兩位小數(只舍不入)。執行期間,可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情況、政策實施績效情況,做相應調整。
第十四條 本措施自2021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深圳市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制定與本措施相關的各項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