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深圳市龍華區關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扶持若干措施(試行)》(深龍華府辦規〔2020〕19號),我局起草印發了《深圳市龍華區關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扶持若干措施(試行)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現就《操作規程》起草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5月,深圳市龍華區印發《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啟動使用,提供與港澳銜接的創新、創業、就業等配套政策和便利高效公共服務環境,吸引一批港澳青年初創創新創業項目入駐創新創業中心;到2025年,將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打造成“雙區雙創”示范標桿,在改革創新、制度建設、配套政策、公共服務等方面成為先行示范,形成較為完善的創新創業生態鏈,促使港澳青年的國家認同感、文化歸屬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2020年12月,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深圳市龍華區印發《深圳市龍華區關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扶持若干措施(試行)》(深龍華府辦規〔2020〕19號),將為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的港澳青年提供支持引進落地、支持創新創業、支持孵化成長、支持文化創意、支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以及優化配套服務等措施,努力將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打造成為“雙區”的“雙創”示范標桿。
二、目標任務
為加強對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企業、團隊進行資助,通過起草《操作規程》,明確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等具體細節,便于入駐企業、團隊申報資助項目。
三、起草過程
區科技創新局在起草《操作規程》過程中,先后完成區相關部門征求意見、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及局內各科室、中心征求意見、法律顧問合法性審查、區司法局審查等環節,確保政策可行性與合規性。
四、《操作規程》主要內容
《操作規程》共計九章,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入駐管理及辦公場地費用支持操作規程、第三章項目入駐補貼操作規程、第四章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資助操作規程、第五章創新創業大賽獎勵操作規程、第六章科技金融資助操作規程、第七章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操作規程、第八章支持企業做大規模獎勵操作規程、第九章孵化成果獎勵操作規程。主要內容如下:
(一)第一章總則,主要是對《操作規程》的起草依據、核心概念名詞解釋、經費來源、管理規定以及對虛假申報、截留、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等內容進行明確。
(二)第二至第九章,主要是對區科技創新局牽頭的八個具體扶持項目內容進行細化規定,明確規定了港澳青年在申請上述項目時,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資助標準、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清單以及申請該項目的具體審批程序等內容,方便港澳青年更好地申請項目資助、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