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分 類:
發布日期:2021年05月15日
名 稱:深圳市龍華區關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扶持若干措施(試行)操作規程
文 號:深龍華科創規〔2021〕2號 主 題 詞: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根據《深圳市龍華區關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扶持若干措施(試行)》(深龍華府辦規〔2020〕1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深龍華府辦規〔2020〕18號),結合龍華區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本操作規程所稱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是指深圳市龍華區委區政府在深圳北站匯德大廈創建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港澳青年,是指十八至四十五周歲且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的個人或港澳高校全日制在籍就讀或畢業(五年內,本科及以上)的內地居民。
本操作規程中港澳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擁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授予權的香港、澳門高等學校名單為準。
第二條 本操作規程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總額控制、擇優資助的原則,在每年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對超出預算的項目可按一定比例調整。本操作規程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和解釋。
第三條 獲得《若干措施》操作規程規定的專項資金資助的單位,應嚴格按照《龍華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規定使用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按照《若干措施》配套操作規程的規定簽署承諾函或資助合同,并主動接受、配合區科技主管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的跟蹤檢查,在項目完成后按合同約定和區科技主管部門的要求申請項目驗收。
第四條 申報單位在項目申報、執行過程中弄虛作假,未按規定??顚S?,拒絕配合監督檢查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視情況采取追回其違規獲得的扶持資金,責令限期改正,停止撥付資金,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并將其失信行為納入信用系統,失信行為納入信用系統期間不受理其項目申請,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申報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不予審核通過。
第五條 本操作規程中的日期、比例及金額等,如無特殊說明均包括本數。
第六條 符合《若干措施》的港澳青年團隊和企業的,同時符合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按照同級財政、同類事項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除外。
第七條 本操作規程自2021年5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第八條 本操作規程由龍華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入駐管理及辦公場地費用支持操作規程
第一節 入駐及申請辦公場地費用支持條件
第一條 申請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港澳青年團隊或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釔圩鎳瑩碜o“一國兩制”方針,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未發表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且未參與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二)申請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團隊或企業的核心成員(核心成員指股東或高層管理人員)百分之五十(不含本數)以上須為港澳青年。
?。ㄈ┥暾埲腭v中心的港澳青年團隊,需承諾在簽訂租賃合同三個月內在我區注冊成立為企業。
?。ㄋ模┥暾埲腭v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應滿足成立時間不超過五年、注冊地和納稅登記地均在我區或承諾在簽訂租賃合同三個月內遷入我區,且扣除風投機構持股外,港澳青年須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本數)。
?。ㄎ澹┥暾埲腭v中心的港澳青年團隊和企業所引進的創業項目,應符合龍華區重點產業發展規劃方向。
第二節 補貼標準
第二條 對入駐中心港澳青年團隊,自入駐之日起至在龍華區注冊成為企業期間,給予免繳三個月房租及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費用,超過免租期后仍未注冊企業的,不再給予免租優惠。對入駐中心港澳青年企業,自入駐之日起,第一、二年房租、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用免收,第三年房租、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費用優惠百分之五十、第四年按房租、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費用優惠百分之三十,入駐中心港澳青年團隊在龍華區注冊成立企業之前已享受本條款免租期的,須累積計算。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三條 申請入駐的港澳青年團隊或企業,需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渡钲谑旋埲A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及辦公場地費用申請表》;
?。ǘ┥暾埰髽I營業執照;
?。ㄈ┥暾垐F隊身份證明材料(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或申請單位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ㄋ模┥暾垐F隊或申請企業的股東協議(企業可提供商事登記查詢清單);
?。ㄎ澹┥暾垐F隊或申請企業的高管或團隊核心成員學位學歷證明以及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明文件;
(六)申請企業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ㄆ撸┥暾埰髽I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八)申請企業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印,企業提供);
?。ň牛┥暾埰髽I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印,企業提供);
(十)申請團隊或申請企業運營情況及開展的項目進展情況(根據模板提供);
?。ㄊ唬┥暾垐F隊或申請企業獲得龍華區其他場地補貼情況說明;
?。ㄊ┳云髽I承諾書(根據模板提供);
?。ㄊ蹏鴲鄹蹛郯某兄Z書(根據模板提供);
?。ㄊ模┥暾垐F隊或申請企業中內地居民就讀港澳地區高校相關證明材料(如無,可不提供);
?。ㄊ澹┥暾垐F隊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證明(如無,可不提供);
(十六)申請團隊或申請企業的獲獎證書、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文件等項目技術水平證明材料(如無,可不提供);
(十七)申請團隊或申請企業獲得其他政府資助立項認定或證明文件(如無,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申請材料中的政府資助立項認定或證明文件及資助合同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知識產權證書等正面證明性材料,需在申請資助時有效;申請單位所獲得的各項榮譽,應能證明與企業主體、企業股東或團隊核心成員有直接關聯;申請單位填報的數據和指標應嚴肅、科學,將作為入駐評審、過程管理及項目評估的依據。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四條 申請入駐的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初審——復核、報批——提出擬入駐名單、公示——辦理入駐程序。
?。ㄒ唬┥暾?/p>
根據區科技主管部門要求,運營機構發布入駐中心招募通知后,發布申報通知后,申請單位根據本操作規程,在運營機構的引導和解讀下,向運營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ǘ┏鯇?/p>
運營機構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初審合格的,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復核。
?。ㄈ秃?、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運營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對預審通過的申請單位,征求區委統戰部(區臺港澳事務局)對申請單位中港澳籍成員名單的意見。
區科技主管部門對區委統戰部(區臺港澳事務局)審核通過的,組織專家評審。對專家評審通過的,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征求意見情況,提出擬入駐名單。
區科技主管部門對通過專家評審、征求意見后的擬入駐名單,報龍華區推進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定。
?。ㄋ模┨岢鰯M入駐名單、公示
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擬入駐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核查并答復。
(五)辦理入駐程序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區科技主管部門為擬入駐單位發放《入駐通知書》;由運營機構與擬入駐單位簽訂《入駐孵化協議》,辦理入駐手續;入駐單位憑《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租賃合同。
項目入駐補貼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申請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項目入駐補貼,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ǘ┥暾垎挝灰勋@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賃合同并實際入駐超過3個月;
(三)申請單位為首次入駐中心的企業,且所申請項目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評審通過的;
2.被納入香港民政事務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科學園(科技園)、香港數碼港、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等機構資助計劃的或在香港民政事務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科學園(科技園)、香港數碼港、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等獎勵的,且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評審通過的。
?。ㄋ模┥暾垎挝徊淮嬖邶埲A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節 補貼標準
第二條 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評審,首次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自在龍華區注冊成立企業之日起,可獲得一次性補貼十萬元;
第三條 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評審,首次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中被納入香港民政事務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科學園(科技園)、香港數碼港、澳門經濟局、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資助計劃的,優秀項目可獲得一次性補貼三十萬元、一般項目可獲得一次性補貼十五萬元,或在上述機構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等獎勵的項目,自在龍華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企業之日起,一等獎獎勵項目可獲得一次性補貼三十萬元、二等獎獎勵項目可獲得一次性補貼二十萬元,三等獎獎勵項目可獲得一次性補貼十萬元。
第四條 本章第二條、第三條的補貼不可兼得。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五條 申請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項目入駐補貼,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項目入駐補貼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
?。ㄈ┓ǘù砣松矸葑C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ㄋ模┥夏甓蓉攧諏徲媹蟾?,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非事業單位提供);
(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印,非事業單位提供);
?。ㄆ撸┥暾垎挝恍庞眯畔①Y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印,非事業單位提供);
?。ò耍┤腭v中心相關證明(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租賃合同);
?。ň牛╉椖靠尚行匝芯繄蟾?;
?。ㄊ╉椖可虡I計劃書;
?。ㄊ唬┇@得香港民政事務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科學園(科技園)、香港數碼港、澳門經濟局、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等機構資助計劃的證明材料或在香港民政事務局、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科學園(科技園)、香港數碼港、澳門經濟局、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等機構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等獎勵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項目申請材料中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效益等指標應嚴肅、科學,申報指標將作為項目評審、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六條 申請項目入駐補貼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專家評審——征求意見、現場核查——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第七條 本章第四條中涉及的各項審批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請
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項目入駐補貼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ǘ┦芾砑昂弦幮詫彶?/p>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三)專家評審
由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征求意見、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或屬于重復扶持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或重復扶持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ㄎ澹┨岢鰯M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專家評審、征求意見、現場核查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ㄆ撸┫逻_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資助計劃。
(八)辦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配套資助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配套資助,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邶埲A區依法注冊,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單位已獲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賃合同并入駐超過3個月;
(三)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節 資助標準
第二條 鼓勵港澳青年企業參加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按照《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修訂)》(深龍華府辦規〔2020〕4號)第十九條參展費用的資助金額,給予百分之二十的額外資助。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三條 申請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配套資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配套資助申請書》;
?。ǘI業執照;
?。ㄈ┢髽I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ㄋ模┥夏甓蓉攧諏徲媹蟾婊蛲ㄟ^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淌轮黧w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印);
?。ò耍﹨⒄箍偨Y報告(包括參展基本情況、規模和規格、主要成效等);
?。ň牛﹨⒄箚螕l票及所涉及的相關合同(協議)書;
(十)入駐中心相關證明(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租賃合同)。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四條 申請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配套資助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現場核查、征求意見——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ㄒ唬┥暾?/p>
參展結束后,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高交會、國家級人才交流大會參展活動配套資助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ǘ┦芾砑昂弦幮詫彶?/p>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需按期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ㄈ┱髑笠庖?、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或屬于重復扶持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或重復扶持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ㄋ模┨岢鰯M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現場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在區科技主管部門網站上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ㄎ澹﹫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六)下達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ㄆ撸┺k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組項目需在申報獎勵前,在龍華區內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團隊組項目需在獲獎后一年內,申報獎勵前在龍華區依法注冊企業,并辦理稅務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參賽項目應為此新注冊企業的主營項目之一,參賽項目的知識產權亦歸屬此新注冊企業;
?。ǘ┥暾垎挝灰勋@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賃合同并入駐超過3個月;
(三)在上年度的科技部火炬中心主辦的創新創業賽事(國際級、國家級、省市級中獲得前三等次);
(四)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節 資助標準
第二條 鼓勵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參與國家、省、市創新創業大賽,對獲得上述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按照《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修訂)》(深龍華府辦規〔2020〕4號)第十八條對國家、省、市獎勵的配套獎勵金額,給予百分之二十的額外獎勵。同一項目在多級比賽獲獎的,按最高獎勵金額進行配套獎勵(不重復資助)。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三條 申請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需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秳撔聞摌I大賽配套獎勵申請書》;
?。ǘI業執照;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ㄋ模┇@獎證書;
?。ㄎ澹┖诵膱F隊每位成員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僅申請團隊組獎勵時提供);
?。┤腭v中心相關證明(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租賃合同)。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四條 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的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現場核查、征求意見——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ㄒ唬┥暾?/p>
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二)受理及合規性審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需按期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ㄈ┱髑笠庖姟F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或屬于重復扶持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或重復扶持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四)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現場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在區科技主管部門網站上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ㄎ澹﹫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逻_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七)辦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科技金融資助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備案,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ǘ┥暾垎挝灰勋@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賃合同并入駐超過3個月;
?。ㄈ┥暾垺翱萍挤趸J”單位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元(不含)以下;
?。ㄋ模┥暾垺翱萍汲砷L貸”單位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不含)以下,且企業資質滿足下列要求之一: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通過軟件產品、軟件企業評估的企業,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
?。ㄎ澹┥暾垎挝豁殢膮^科技主管部門準入的合作投融資服務機構中選擇唯一一家同類投融資服務機構獲得貸款或擔保;
?。┥暾垎挝徊淮嬖邶埲A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條 申請“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貼息貼保資助,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邶埲A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ǘ┥暾垎挝灰勋@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租賃合同并如期入駐超過1個月;
(三)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四)獲得龍華區“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貸款,且已歸還貸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五)申請單位在貸款銀行所得資金須用于研發投入、設備購置、市場開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支出,不得用于證券類投資、購房購車、罰款等非正常開支;
?。┥暾垎挝辉谡_€本付息后的6個月內,需向區科技主管部門申報貼息貼保扶持,逾期不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ㄆ撸┤腭v中心相關證明(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租賃合同)。
第二節 資助標準
第三條 對入駐中心后獲得“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貸款且按時還款的港澳青年企業,給予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百分之七十、不超過一百萬元的貼息資助;給予實際支出投融資服務費百分之七十、不超過一百萬元的貼保資助。
單個單位納入備案的“科技孵化貸”貸款額度每年不超過五百萬元,“科技成長貸”貸款額度每年不超過一千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同一家單位一年內累計納入備案的貸款不超過兩次。
第三節 備案申請材料
第四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備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單位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評級資料(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
(二)投融資服務機構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科技金融項目備案表(加蓋投融資服務機構公章);
第四節 備案審批程序
第五條 “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備案審批程序如下:
?。ㄒ唬┥暾垎挝粡膮^科技主管部門項目合作投融資服務機構獲批貸款前或獲批貸款后的3個月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企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完成科技金融評級申報并通過審核;
?。ǘ﹨^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材料進行集中審核,經審核評級結果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將通知給所有合作投融資服務機構;
?。ㄈ┥暾垎挝辉诰€提交唯一一家合作投融資服務機構獲得貸款或擔保等;
(四)投融資服務機構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科技金融項目備案表(加蓋投融資服務機構公章);
(五)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企業名單、擔保費比例及獲貸額度等,按相關流程審批、辦理,出具項目備案確認函。
第五節 貼息、貼保申請材料
第六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貼息、貼保資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洱埲A區科技金融(貼息)扶持申請書》、《龍華區科技金融(貼保)扶持申請書》(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ǘI業執照;
?。ㄈ┢髽I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ㄋ模┥夏甓葘徲媹蟾妫ㄗ晕礉M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ㄎ澹┥夏甓韧甓愖C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淌轮黧w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
?。ㄆ撸┢髽I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
(八)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項目備案確認函;
?。ň牛┥暾垎挝慌c投融資服務機構簽訂的擔保合同(如無,可不提供);
(十)投融資服務機構開具的擔保費發票(如無,可不提供);
(十一)申請單位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ㄊ┿y行出具的付息證明及利息單;
?。ㄊ┵Y金使用報告(詳細說明資金用途、資金使用效果)。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第六節 貼息、貼保審批程序
第七條 “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貼息、貼保資助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征求意見、現場核查——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ㄒ唬┥暾?/p>
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龍華區科技金融(貼息)扶持申請書、龍華區科技金融(貼保)扶持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二)受理及合規性審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三)征求意見、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存在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或屬于重復扶持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或重復扶持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ㄋ模┨岢鰯M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現場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區科技主管部門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ㄎ澹﹫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逻_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七)辦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七節 合作投融資服務機構準入
第八條 投融資服務機構申請成為項目合作單位,承諾按照區科技主管部門的項目發展要求完成合作目標。區科技主管單位根據項目開展需要,準入一定數量規模投融資服務機構為合作單位開展擔保及貸款工作,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與其簽訂項目合作協議。
第八節 合作投融資服務機構考核
第九條 在合作協議到期時,區科技主管部門對投融資服務機構的合作目標開展考核。考核通過的,區科技主管部門依據與投融資服務機構雙方意愿續簽下一期協議;考核未通過的,區科技主管部門不與之續簽下一期協議且1年內不再接收該機構的申請。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配套獎勵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配套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ǘ┥暾垎挝灰勋@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賃合同并入駐超過3個月;
(三)在入駐中心后三年內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在認定證書有效期內。截至企業申報時,認定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四)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節 資助標準
第二條 港澳青年企業在入駐中心后三年內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照《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修訂)》(深龍華府辦規〔2020〕4號)第五條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金額,給予百分之二十的額外獎勵。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三條 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需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洱埲A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請書》(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p>
?。ǘI業執照;
?。ㄈ┓ǘù砣松矸葑C及股東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簽名樣式;
?。ㄋ模┥夏甓蓉攧諏徲媹蟾妫罱粋€月的會計報表;
?。ㄎ澹┥夏甓韧甓愖C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淌轮黧w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印);
?。ㄆ撸┢髽I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
?。ò耍└咝录夹g企業證書;
(九)最近一個月或一個季度的深圳市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交證明;
(十)入駐中心相關證明(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租賃合同)。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四條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配套獎勵的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征求意見、現場核查——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一)申請
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ǘ┦芾砑昂弦幮詫彶?/p>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三)征求意見、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或屬于重復扶持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或重復扶持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ㄋ模┨岢鰯M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經營情況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ㄎ澹﹫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六)下達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ㄆ撸┺k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支持企業做大規模獎勵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申請支持做大規模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單位已獲得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的租賃合同并實際入駐超過3個月;
?。ㄈ┥暾垎挝贿€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在中心注冊成立兩年內(不含遷入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遷入當年注冊的除外),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百萬元以上;
2.在中心注冊成立三年內(不含遷入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遷入當年注冊的除外),累計獲得三百萬元以上投資,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五百萬元以上且年末從業人員中港澳青年人數五人以上。
?。ㄋ模┥暾垎挝徊淮嬖邶埲A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節 資助標準
第二條 對在中心注冊成立的港澳青年企業(不含遷入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遷入當年注冊的除外),在注冊成立兩年內,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不含五百萬),給予一次性五萬元獎勵;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五百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十萬元獎勵。
第三條 對在中心注冊成立三年內,累計獲得三百萬元以上投資,年末從業人員中港澳青年人數五人以上的港澳青年企業(不含遷入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遷入當年注冊的除外),且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五百萬元以上、八百萬元以下的(不含八百萬),給予一次性十萬元獎勵;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八百萬元以上、一千萬以下的(不含一千萬),給予一次性三十萬元獎勵;對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千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五十萬元獎勵。
第四條 本章第三、四條的兩項獎勵不可重復獲得,已獲得過本章第二條獎勵的,申請第三條獎勵的,給予差額獎勵。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五條 申請做大規模獎勵,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做大規模獎勵申請書》;
?。ǘI業執照;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ㄋ模┥夏甓蓉攧諏徲媹蟾婕氨灸甓茸罱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淌轮黧w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
(七)企業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印);
(八)獲得創業投資證明材料(與創投機構簽訂的投資合同或協議、創投機構投資資金的進賬憑證及有關票據等);
?。ň牛┥弦荒甓葟臉I人員的社保繳納清單;
?。ㄊ┤腭v中心相關證明(區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入駐通知書》、與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簽訂入駐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租賃合同)。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六條 港澳青年企業申請支持做大規模獎勵的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征求意見、現場核查——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第七條 第五條中涉及的各項審批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ㄒ唬┥暾?/p>
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支持做大規模獎勵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ǘ┦芾砑昂弦幮詫彶?/p>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ㄈ┱髑笠庖?、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或屬于重復扶持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或重復扶持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四)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現場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ㄎ澹﹫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六)下達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ㄆ撸┺k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孵化成果獎勵操作規程
第一節 申請條件
第一條 中心運營機構申請孵化成果獎勵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暾垎挝粦獮樯钲诒闭靖郯那嗄陝撔聞摌I中心合同服務期限內的運營機構,且在合同有效期內提出申請;
?。ǘ┥暾垎挝皇沁B續服務供應商的,在上年度區級科技主管部門的考核中未被評為不合格(D類);
?。ㄈ┥暾垎挝徊淮嬖邶埲A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以及《深圳市龍華區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的退出管理的情形。
第二條 中心運營機構申請孵化成果獎勵的,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獲得區級以上創新創業比賽前三等次,并已獲得區級以上獎勵(實際到賬)。
?。ǘ┻\營管理期間,中心獲得國家、省、市、區級孵化載體認定的。
第三條 申請單位申請本操作規程第二條的上一年度孵化成果獎勵的,應為上一年度和本年度中心的運營機構。
第二節 資助標準
第四條 入駐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獲得區級以上創新創業比賽前三等次的,按港澳青年企業獲得獎勵金額總額的百分之五給予中心運營機構獎勵,每年累計不超過五十萬元。
第五條 運營管理期間,中心獲得國家級孵化載體認定的,給予運營機構上年度運營費用百分之五的獎勵;獲得省市級孵化載體認定的,給予運營機構上年度運營費用百分之三的獎勵;獲得區級孵化載體認定的,給予運營機構上年度運營費用百分之一的獎勵。(同一區域同一級別的認定獎勵,不重復獎勵)
第三節 申請材料
第六條 中心運營機構申請孵化成果獎勵的,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ㄒ唬渡钲诒闭靖郯那嗄陝撔聞摌I中心孵化成果獎勵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ㄈ┓ǘù砣松矸葑C及簽名樣式;
(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ㄎ澹┥夏甓韧甓愖C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
?。┥淌轮黧w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打?。?;
?。ㄆ撸┢髽I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
?。ò耍┤腭v中心的港澳青年企業獲得區級以上創新創業比賽前三等次證明文件、上級撥款經費進賬憑證或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本操作規程第四條獎勵需提供);
(九)中心獲得孵化載體認定或備案文件(申請本操作規程第五條獎勵需提供);
?。ㄊ┥钲诒闭靖郯那嗄陝撔聞摌I中心運營管理委托合同;
?。ㄊ唬┥弦荒甓葏^級科技主管部門年度考核材料(如非連續性合同服務商,可不提供)。
第四節 審批程序
第七條 孵化成果獎勵的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現場核查、征求意見——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一)申請
申請單位登錄申請網址,在線填報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孵化成果獎勵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ǘ┦芾砑昂弦幮詫彶?/p>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ㄈ┈F場核查、征求意見
現場核查。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征求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四)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現場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ㄎ澹﹫笈?/p>
按相關程序報批。
?。┫逻_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ㄆ撸┺k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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