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構建新一代信息技術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廣東省出臺《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提出要大力培育好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集群。今年3月,深圳市出臺《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終端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出希望龍華依托產業空間和重點制造企業帶動上下游產業鏈集聚優勢打造智能制造+泛終端集聚區。從區級層面來看,區二屆三次黨代會報告指出,要加快建優建強智能終端產業鏈條,構建從關鍵核心元器件到高端整機品牌的手機產業鏈,加快培育智能穿戴設備等新型智能終端產業。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發展戰新產業集群培育有關精神,深入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集群培育相關工作部署,同時搶抓智能終端產業發展機遇,持續鞏固提升產業發展優勢,結合我區實際,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深圳市龍華區智能終端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預期目標
實施《若干措施》將加快推動龍華區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一是產業綜合實力進一步提升。培育一批產業鏈主企業、群主企業、產業生態主導型企業,新增一批“獨角獸”“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產業企業做大做強和加速集聚,產業發展優勢持續鞏固。二是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突破一批智能終端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環節,建設若干技術先進、特色突出、優勢互補的高水平創新平臺,打造一批智能工廠和數字車間。三是產業生態進一步完善。加快推動智能終端在醫療健康、文教娛樂、智能交通、智慧家庭等消費及商業行業領域應用,打造一批示范應用場景,產業協同發展能力日益增強。
三、政策內容
《若干措施》共計六章二十二條,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大力支持企業研發創新、第三章持續開展優質企業引育、第四章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第五章不斷強化資源要素保障、第六章附則。
(一)第一章 總則
包含3條,主要明確了扶持政策的依據和發展目標、扶持原則、扶持對象等。
(二)第二章 大力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包含2條:
第四條 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開展產業鏈核心技術攻關,加快突破驅動芯片、光學器件、圖像傳感器等關鍵環節,提升產業發展韌性。支持企業建設智能終端領域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公共研發和應用創新平臺,按照龍華區科技創新和工業投資相關規定予以支持。
第五條加快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與智能終端產品融合。支持企業圍繞端側或端云協同大模型、端側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操作系統等基礎軟硬件以及人工智能終端產品開展技術攻關,加快推出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對入選深圳市智能終端融合創新相關案例的企業產品,單個產品予以2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第三章 持續開展優質企業引育,包含4條:
第六條 支持千億企業領航。實行“超級聯絡人”制度,建立“一對一”專班服務機制,支持企業在攻關前沿終端技術、研發迭代新產品、搭建重大創新平臺、打造智能工廠、延展多元終端應用場景等領域持續發力,加速企業對外賦能,全力助推千億級企業轉型升級和全面發展。
第七條 發揮百億企業帶動。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培育更多智能終端鏈主企業、群主企業、產業生態主導型企業,更好發揮腰部企業對產業支撐作用。全力保障企業增資擴產等重大項目落地,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難題,助推企業持續壯大規模和提升發展能級。舉辦供應鏈合作對接會,帶動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進入鏈主企業供應鏈。
第八條 加速億元企業集聚。支持企業做大做強,不斷優化產業發展梯隊。構建市場主體梯度培育體系,持續深化小升規、規做精、精做優、優上市,加強企業在總部經濟認定、數字化轉型、員工招募、開拓市場等領域保障力度,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上市等企業,按照龍華區專精特新、企業上市培育等相關規定予以支持。
第九條 做優產業發展生態。重點聚焦衛星通信、通用人工智能、空間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及中高端智能終端產品核心環節,以及光芯片、調制芯片、濾波器、射頻核心元器件、中高頻功率放大器等產業鏈薄弱環節,通過以商招商、整機牽引,帶動產業鏈企業實現區域聚集。對新落戶的配套企業,按照龍華區招商引資相關規定予以支持。
(四)第四章 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包含4條:
第十條 提升鏈主企業帶動能力。鼓勵智能終端品牌企業、整機代工企業開放供應鏈、打通上下游,與核心元器件、零部件、模組等上游供應鏈企業加強合作、聯合攻關。對年度累計采購量達到1億元的,按照年度采購凈增量的5‰對采購方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第十一條 鼓勵企業加強自主品牌建設。支持智能終端品牌企業豐富產品品類、創新產品形態,在智能手機、PC、平板電腦、智能可穿戴設備等領域推出質量優、市占高、人氣旺的消費電子產品。對年度銷售量達到5億元的品牌終端產品,按照該單個產品年度銷售額的1‰進行獎勵,給予單個品牌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
第十二條 支持龍華品牌拓展銷售渠道。搭建龍華品牌境內外展銷平臺,推動在對口幫扶地區設立龍華終端品牌展銷中心;支持鏈主企業發揮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新興市場既有優勢打造龍華終端品牌出海基地。鼓勵終端鏈主企業、跨境電商等充分利用海外營銷渠道和營銷推廣經驗,助力終端產業鏈上下游出海。對符合條件的海外參展、終端產品銷售企業,按照龍華區展會補貼、出口信保等相關規定予以支持。
第十三條加快智能終端產品推廣應用。積極探索政企合作模式,鼓勵智能終端產品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等政府應用領域和工業制造、教育醫療等行業應用領域推廣應用。
(五)第五章 不斷強化資源要素保障,包含3條:
第十四條高標準建設重點園區。依托三大先進制造業園區,面向智能手機、計算機、智能可穿戴設備、VR/AR、智能家居、人工智能終端等細分領域建設一批高質量的產業園,推動終端產業集群“工業上樓”。鼓勵園區智慧化建設,推進專業園區管理運營,對園區招引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房租補貼,具體參照龍華區工業園區相關規定予以支持。
第十五條 完善金融服務支撐。搭建金融驛站等銀企對接平臺,為企業提供貸款貼息、融資擔保等一攬子金融服務,支持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股權投資、掛牌上市等形式進行融資,推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龍華區金融業及產融結合等有關規定予以支持。
第十六條 鼓勵企業引進智能終端領域高層次人才。對經評估具有國際領先水平、能夠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引領帶動我區智能終端產業發展實現重大突破的頂尖創新創業人才隊伍,按照龍華區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育相關規定予以支持。
(六)第六章 附則
包含6條,主要明確了具體含義、適用范圍、撥付原則、政策期限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