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九龍山數字城區域空間生態環境管理清單》(以下簡稱《管理清單》),于2023年9月25日經市政府批準,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管理清單》的背景依據
《管理清單》根據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相關技術規范,在龍華區九龍山數字城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制定,其編制背景及意義如下:
(一)202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明確要優化生態環境管理機制,授權深圳實施環評制度改革,通過調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形式,在已經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的區域,按照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制定需要開展環評的重點項目名錄,未納入名錄的建設項目簡化或豁免環評。
實施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制定環境管理清單是深圳市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三線一單”落地應用的重要舉措,對于統籌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二)2022年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提出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轄區的區域環評工作,制定管理清單并監督實施。
市生態環境局先后印發《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重點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名錄(試行)》《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單元劃定指南(試行)》《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技術指南(試行)》《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制度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全市開展區域環評工作要求。
(三)2021年3月,龍華區納入全市五個區域環評試點之一,選取九龍山數字城開展區域環評,編制評價報告、管理清單,為推動環評改革提供試點經驗。
管理清單是在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成果的基礎上,結合各環境評價單元的國土空間、產業發展規劃及環境特征,針對建設項目提出具體管理要求,指導區域空間合理開發,有助于指導建設項目更快更好落地,降低開辦成本,激發市場活力。
二、《管理清單》的目標任務
《管理清單》發布實施后,將實現三大目標:一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清單化管理,簡化行政審批手續,實現區域內項目選址更便利、報建手續更簡易、管理要求更明晰,企業開辦更省事。二是有助于強化企業環保主體責任。《管理清單》落地實施后,將推動生產經營單位由購買環評服務向自我承諾轉變,嚴格落實區域環境管理要求,有利于加強企業環保主體責任。三是形成良好示范效應。本次改革屬于環評制度體系的開創性舉措,也是先行示范區綜合授權改革亮點工作之一,實施后可實現社會與生態雙提升,形成良好社會效應。
三、《管理清單》的主要內容
《管理清單》的主要內容包括區域概況、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對策和建議、區域內評價單元劃定情況,以及各評價單元內針對建設項目的管理要求。
《管理清單》的核心內容體現為各評價單元內針對建設項目的管理要求,由單元基本信息、單元綜合管理要求和行業管理要求三部分構成。
單元基本信息包括開展區域環評范圍內劃定的5大類18個評價單元具體信息,對該區域劃定優先保護評價單元1個、人居敏感評價單元6個、產業發展評價單元6個、農林生產評價單元2個,功能混合評價單元3個。
單元綜合管理要求設置上層位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產業引入、功能布局、污染排放管控、低碳發展、生態保護六個維度,各單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管理要求。行業管理要求設置差異性的行業管理要求和通用性的行業管理要求,主要包括適用范圍、排放標準、污染防治措施、資源利用效率和環境風險防控等內容,重點明確了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的排放標準及污染防治措施。此外,對于未列明的工業項目及餐飲、汽修等服務業項目設置污染影響類環境管理要求;對于土地開發、市政道路、河湖整治與防洪除澇工程、公園、碧道等建設項目設置生態影響類環境管理要求。
四、《管理清單》的執行原則
一是根據《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未納入《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重點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名錄(試行)》的建設項目實施清單管理,建設單位無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所在評價單元的管理清單有關規定,按管理清單要求進行信息公開。二是建設項目在開發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所在評價單元的單元綜合管理要求及行業管理要求。執行行業管理要求時,有對應行業管理要求的,執行其行業管理要求;無對應行業管理要求的,執行通用類管理要求。三是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業類別時,應同時執行所涉及的行業管理要求。所涉行業管理要求存在差異的,從嚴執行。
《管理清單》中的環境管理要求具體條款分為約束性和預期性兩類。約束性條款須強制執行,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進行監管,未執行將按《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預期性條款為推薦性要求,鼓勵建設單位執行。
五、《管理清單》行業的確定過程
在現行《深圳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備案管理名錄(2021年版)》基礎上,對區域內現狀行業、規劃主導產業、民生行業、投訴熱點行業及需要重點關注行業進行梳理分析,并進一步將生產特征及產污類似行業進行合并,保留區域占比較高的行業及有污染排放行業標準的行業,匯總后得“7+1+1”個大類,包括7個主要行業大類(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等)、1個污染影響類及1個生態影響類,編制行業管理清單。
六、《管理清單》的實施應用
建設單位首先依據《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重點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名錄(試行)》(深環規〔2022〕1號)判別是否屬于審批管理;未納入重點項目環境影響審批名錄的建設項目實施清單管理,無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所在評價單元的管理清單有關規定。管理清單具體檢索方法如下:
第一步,建設單位可通過查詢《管理清單》“附件1龍華區九龍山數字城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單元劃分圖”確定項目選址所屬評價單元,各單元四至邊界可在單元環境管理要求中查詢核實。
第二步,根據項目選址的評價單元編號,在“附件2龍華區九龍山數字城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單元環境管理要求”中依目錄找到對應單元的環境管理要求。
第三步,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判斷建設項目的行業類別,在“附件3龍華區九龍山數字城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行業環境管理要求”中依目錄找到對應所屬行業,選擇所需執行的行業管理要求。若建設項目無對應行業管理要求的,執行通用類管理要求,即“污染影響類”、“生態影響類”管理要求。
建設項目在開發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同時執行所在評價單元的單元管理要求及行業管理要求。建設項目的建設內容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業類別時,應同時執行所涉及的行業管理要求;所涉行業管理要求存在差異的,從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