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18〕30號)規定:“對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其為招用的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除外)繳交社會保險的,按我市社會保險最低繳交標準單位承擔部分的50%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按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0〕5號)規定:“對年度內家政服務人員月平均在崗人數達到30人以上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按每人每年1000元給予補貼。”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支持員工制家政企業發展,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國辦發〔2019〕3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3號),起草了《關于做好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社保補貼和吸納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為四章節,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是明確補貼范圍和條件,將培訓制度健全、依法經營、與家政人員簽訂合同且當前失業保險繳費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家政服務企業,納入社保補貼和吸納就業補貼范圍。
二是細化補貼項目及標準,要求社保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與同類補貼不得疊加享受,同時明確不同家政企業招用同一員工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期限累計計算。
三是規定補貼申請流程。規定家政服務企業需要先完成家政服務企業備案再申請社保補貼和吸納就業補貼。同時,還規定了社保補貼按季度發放。
四是規定了人力資源部門和家政服務企業的權責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