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分 類:
發布日期:2021年05月21日
名 稱:關于做好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社保補貼和吸納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文 號:深人社規〔2020〕23號 主 題 詞: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支持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國辦發〔2019〕30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18〕30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0〕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有關補貼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在本市登記注冊,直接與消費者(客戶)簽訂服務合同,與家政服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統一安排服務人員為消費者(客戶)提供居家服務、母嬰服務、養老服務、醫療護理等家政服務,直接支付或代發服務人員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報酬,并對服務人員進行持續培訓管理的家政企業,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除外)失業保險繳費人數達到20人及以上的;
(二)具有健全的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內部培訓制度,日常培訓記錄完備;
(三)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市公共信用中心聯合懲戒系統“黑名單”。
二、補貼項目及標準
(一)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社保補貼。家政服務企業招用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除外),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我市社會保險最低繳交標準單位承擔部分的50%給予社保補貼,該補貼與其他社保補貼政策不得疊加享受。同一員工先后被不同家政企業招用并申領本項補貼的,補貼期限累計計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吸納就業補貼。家政服務企業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除外)月平均失業保險繳費人數達到30人及以上的,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繳費人數、每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計算)標準給予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吸納就業補貼。本項補貼與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三、補貼申請程序
(一)企業備案。家政服務企業符合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站向企業注冊地所在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備案申請,填報完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息,上傳營業執照、內部培訓制度、培訓記錄臺賬、員工勞動合同。企業備案有效期為1年,已備案企業須在備案期滿前3個月內再次提交備案申請,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貼申領資格。企業須在備案有效期內才能享受社保補貼和吸納就業補貼。
(二)補貼申請。符合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可在備案申請時一并向企業注冊地所在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補貼申請,也可在備案有效期內單獨提出補貼申請,并上傳相關材料。企業在備案有效期內新招用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的,可補充上傳員工勞動合同等材料并提出新增社保補貼申請。
(三)資料審核。企業注冊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在企業提交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按照不低于10%比例以電話抽查等方式核查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工作崗位。發現企業申報情況與實際核查情況不一致,不予受理并退回申報單位。
(四)補貼發放。審核完成后,企業注冊地所在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對擬補貼對象和金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后無異議的,視為審核通過;公示后有異議的,由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調查,作出審核決定;審核通過的由區或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予以支付,所需資金在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社保補貼根據家政服務企業提交的從業人員信息以及社保繳納記錄按季度發放。已申請補貼的家政服務企業在備案期滿后未再次提交備案申請或提交備案申請但不符合條件的,停止發放相關補貼。
四、其他事項
(一)各區人力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家政服務促進就業工作,將社保補貼和吸納就業補貼作為支持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發展的重要抓手,主動公布政策清單,精準提供就業服務,推動我市家政服務行業提質擴容。
(二)家政服務企業要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加大技能培訓力度,切實維護家政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吸納更多勞動者從事家政服務行業。要按規定提交補貼申報材料,積極配合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做好相關核查工作。
(三)各區人力資源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定期核查家政從業人員工作崗位,確保補貼發放符合規定;對虛報、偽造、欺騙等方式騙領補貼的,立即停發并責令退回已發放補貼。涉及數額較大或不退回的相關單位、機構及個人,由人社、財政部門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施行聯合懲戒。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轉載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轉載時間:2021-5-21
轉載地址: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jycy/content/post_8584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