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區政府印發《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深龍華府〔2020〕6號),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背景及意義
2019年10月31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19〕24號),決定于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即將實現的重要歷史節點,人口發展進入重要轉折期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統計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對象
普查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三、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主要內容
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四、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
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五、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普查人員攜帶智能手機等電子設備入戶采集數據。
六、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普查各項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罰的依據。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