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發展離不開人才。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是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核心,是實現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目前,養老服務行業普遍存在招人難、留人難等問題。為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我區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結合龍華區實際,制定《深圳市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獎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原《管理辦法》已于2020年10月經區政府同意,現根據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對部分條款進行簡易修訂后印發。
二、目標任務
加強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推動養老服務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教職成〔2014〕5號)及《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精神。為在龍華區域內專職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并錄入龍華區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系統的養老服務人員發放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榮譽獎勵及行業表彰獎勵。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五章十九條,旨在加強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推動養老服務發展,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養老服務行業,提高養老服務水平,為我區養老服務業提供人才保障。
(一)界定補貼獎勵對象與類別
補貼獎勵對象為在龍華區域內專職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并錄入龍華區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系統的養老服務人員。補貼獎勵分為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榮譽獎勵及行業表彰獎勵。
(二)明確補貼獎勵標準
職業技能等級補貼:屬龍華區注冊登記且備案的社會養老機構護理員,在龍華區域內從事一線養老護理工作(包含從事服務戶籍失能、半失能居家老年人),可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每個月最高可領取500元的職業技能等級補貼。
榮譽獎勵: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龍華區從事養老服務期間參加國家、省、市養老服務相關技能競賽、優秀評選等獲得榮譽的,最高獎勵20000元。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行業內刊物發表養老研究、經驗總結類相關文章,最高獎勵5000元。
行業表彰獎勵:開展年度區優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優秀養老服務工作團隊、優秀養老服務項目和優秀研究成果等評選活動。
(三)規范補貼獎勵申請與發放流程
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通過其所在社會養老機構向區民政局申請補貼獎勵,申請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申請表、身份證明、職業資格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工資收入的銀行流水等相關資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民政局將擬同意發放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并于公示期后撥付補貼。
(四)加強補貼獎勵發放監管
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獎勵資金由區民政局統一審核、統一發放、統一監管。針對核查屬提供虛假資料的,取消補貼資格,對已經發放的資金予以追繳,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四、主要特點
(一)關于補貼對象和條件
本辦法所稱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是指在龍華區域內專職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并錄入龍華區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系統的養老服務人員。
職業技能等級補貼的,需屬龍華區注冊登記且備案的社會養老機構,在龍華區域內從事一線養老護理工作(包含從事服務戶籍失能、半失能居家老年人),可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補貼。
申請榮譽獎勵的,需在龍華區從事養老服務期間,參加國家、省、市養老服務相關技能競賽、優秀評選等,并獲得市級以上榮譽;需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行業內刊物發表養老研究、經驗總結類相關文章。
(二)補貼標準
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按照級別發放:初級養老護理員100元/月、中級養老護理員200元/月、高級養老護理員300元/月、技師400元/月、高級技師500元/月。
榮譽獎勵: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龍華區從事養老服務期間參加國家、省、市養老服務相關技能競賽、優秀評選等獲得榮譽的,給予相應獎勵。獲得國家級榮譽的一次性獎勵20000元,省級榮譽獎勵10000元,市級榮譽獎勵5000元。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行業內刊物發表養老研究、經驗總結類相關文章,國家級每篇獎勵5000元,省級獎勵2000元。同一篇論文在多家期刊發表的,按最高級別期刊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三)關于申請資料與流程
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通過其所在養老機構向區民政局申請補貼獎勵,養老服務組織按季度向區民政局申報,申請時需提交相關材料,包括申請表、身份證明、職業資格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崗位證明、榮譽獎勵證明等。區民政局審核符合條件的,通過網站公示7日,于公示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獎勵資金撥付至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賬戶。
五、修訂內容
(一)第五條中刪去“月工資達到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1.5倍的”。
(二)第十二條中“(五)在龍華區域內工作的證明材料”修改為“(五)在龍華區域內工作的有關材料”。
(三)刪去第十七條。
(四)第二十條修改為“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日。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原《深圳市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獎勵管理辦法》(深龍華民規〔2020〕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