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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名 稱:深圳市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獎勵管理辦法
文 號:深龍華民規〔2022〕3號 主 題 詞: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推動養老服務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教職成〔2014〕5號)及《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精神,結合龍華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是指在龍華區域內專職從事養老服務工作并錄入龍華區智慧養老服務平臺系統的養老服務人員。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補貼獎勵分為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榮譽獎勵及行業表彰獎勵。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養老服務組織是指在龍華區從事養老服務的社會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
第二章 補貼獎勵
第五條職業技能等級補貼。屬龍華區注冊登記且備案的社會養老機構護理員,在龍華區域內從事一線養老護理工作(包含從事服務戶籍失能、半失能居家老年人),可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補貼。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按初級養老護理員100元/月、中級養老護理員200元/月、高級養老護理員300元/月、技師400元/月、高級技師500元/月的標準發放。
第六條榮譽獎勵。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龍華區從事養老服務期間參加國家、省、市養老服務相關技能競賽、優秀評選等獲得榮譽的,給予相應獎勵。獲得國家級榮譽的一次性獎勵20000元,省級榮譽獎勵10000元,市級榮譽獎勵5000元。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行業內刊物發表養老研究、經驗總結類相關文章,國家級每篇獎勵5000元,省級獎勵2000元。同一篇論文在多家期刊發表的,按最高級別期刊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第七條 養老工作行業表彰獎勵。開展年度區優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優秀養老服務工作團隊、優秀養老服務項目和優秀研究成果等評選活動。
第八條 鼓勵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培訓補貼按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章 補貼申請和發放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補貼申請表》(附件1)原件1份;
(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三)職業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四)與社會養老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驗原件)及同期在龍華區繳納的社保證明1份;
(五)在龍華區域內從事一線養老護理工作(包含從事服務戶籍失能、半失能居家老年人)的證明原件1份;
(六)申請人工資收入銀行流水原件;
(七)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1份。
第十條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按季度通過其所在社會養老機構向區民政局申請職業技能等級補貼,第一次申請時需提交以上所有材料,之后每季度只需提交申請表。區民政局每季度初組織審核,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通過實地或電話等方式進行核驗。
第十一條 職業技能等級補貼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民政局將擬同意發放補貼人員名單通過網站公示7天,并于公示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賬戶。
第十二條 申請人申請榮譽獎勵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榮譽獎勵申請表》(附件2)原件1份;
(二)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三) 獲得榮譽稱號或發表期刊文章復印件1份(驗原件);
(四)與養老服務組織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驗原件)及在龍華區繳納的社保證明1份;
(五)在龍華區域內工作的有關材料;
(六)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1份。
第十三條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獲得榮譽后向所在養老服務組織提交申請表。養老服務組織每季度初將上季度收到的申請表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審核同意后,于2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相應榮譽獎勵。
第十四條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獎勵經費納入區福彩公益金預算,區財政局做好相關經費審核保障工作。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區民政局全面掌握轄區內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情況,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榮譽獎勵進行審核并發放。
第十六條 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補貼資格;對已經發放的資金予以追繳,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涉及的補貼獎勵標準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深圳市龍華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日。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原《深圳市龍華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獎勵管理辦法》(深龍華民規〔2020〕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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