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五公開專欄 > 決策公開 > 決策后公開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劉曉鵬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健全社會組織監管機制的提案》收悉,現結合龍華區實際,就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我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的關心,您對社會組織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的分析全面而深刻,提出的寶貴意見具有較強針對性和操作性,對進一步提升我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龍華區社會組織發展現狀
社會組織是社會建設的主體之一。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建構“小政府、大社會”社會管理格局的進程中,龍華區積極推進“寬進、嚴管、強服務”社會組織培育發展新模式,大力扶持公益性社會組織發展,切實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有效提升社會組織發展的質量和水平,通過推出公益創投、初創支持等品牌項目,建設年度報告、異常名錄、等級評估等管理機制,開創了龍華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規范發展的良好局面,社會組織總量從2012年的244家增長到目前的777家,3A級以上社會組織達到57家,實現了社會組織質和量的“雙提升”。
在充分肯定我區社會組織發展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隨著數量的不斷增長,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和力量不適應、不協調的問題依然存在,社會組織內部管理松散、資金來源渠道窄、專業人才缺乏等問題還是較為突出,有待進一步解決。
二、相關工作情況及下一步舉措
(一)設立區級社會組織監管機構。今年是龍華成立行政區的開局之年,在編制資源緊張的情況下,區委、區政府從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要切實滿足社會組織執法工作的角度出發,在區民政局(人力資源局)設置社會組織管理科,核定2名行政編制,專職負責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孵化培育、監督執法等工作,初步解決我區長期缺少專門的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機構和執法人員的問題。
由于設置副處級行政單位屬市級機構編制管理權限,下一步我區將根據市有關部門關于區級社會組織監管機構設置的工作要求,考慮進一步完善龍華區社會組織監管機構設置,適當在加強社會組織執法力量方面予以傾斜。
(二)積極建設社會組織監管部門聯動機制。龍華區已建立針對社會組織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等特殊領域的聯合監管機制,由相關職能單位牽頭,民政、公安等部門共同參與,形成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聯合監管格局,一旦發現隱患,及時予以處理。
下一步,我區將由區委政法委牽頭,探索建立社會組織服務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落實行政部門主體監管責任,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全區社會組織服務監管的突出問題,逐步將其建設成為各部門信息互通、緊密聯系、工作互補的議事協調機構。
(三)探索建立兄弟區溝通協調機制。目前社會組織業務領域門類齊全,覆蓋面廣,對比而言,相關法規規章已顯滯后。面對多元化、創新化的社會組織發展態勢,登記管理工作任務繁重、難度較大。我區也將積極探索建立各兄弟區之間的工作聯絡和溝通渠道,通過建立微信群、QQ工作群等通訊工具,共同探討社會組織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共同會診監管中發現的普遍性“疑難雜癥”,推動全市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共同發展。
感謝您提出的寶貴建議,也希望您繼續對我們工作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 各方的監督和建議都是對我們工作的支持與幫助,便于我們發現問題、創新舉措、解決問題,提高服務和業務水平。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