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龍華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3月30日
(聯系人:易子超,聯系電話:23336139)
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方案
為全面提升轄區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建設高素質技能人才隊伍,促進更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服務龍華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及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符合龍華區產業發展導向,滿足企業崗位用工需求,促進勞動者就業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進一步提高轄區及對口幫扶地區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發展壯大龍華工匠群,為龍華加速建成中軸新城、高標準打造深圳都市核心區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二、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為龍華區企業在崗員工,龍華區及對口幫扶地區戶籍人員,勞務派遣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社區矯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每人每年只能報名參加一個培訓項目。報名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龍華區企業在崗員工
在龍華區全職就業超過三個月,與龍華區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全職有效勞動合同,通過龍華區企業連續繳交三個月及以上社保或一年內通過龍華區企業累計繳交六個月及以上社保。
(二)龍華區及對口幫扶地區戶籍人員
年齡在16至55周歲,有職業技能培訓意愿的龍華區及對口幫扶地區戶籍人員。
(三)勞務派遣人員
在龍華區實際工作超過三個月,所在龍華區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務派遣協議,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兩年及以上全職有效勞動合同,通過勞務派遣單位連續繳交三個月及以上社保或一年內通過勞務派遣單位累計繳交六個月及以上社保。
(四)殘疾人、退役軍人、社區矯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
年齡在16周歲及以上,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對應身份證明。
三、報名方式
(一)公布工作方案。區人力資源局制定工作方案,并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上發布項目招標、承辦機構、培訓計劃、招生人數、招生條件、報名渠道等相關信息。
(二)網上報名審核。申請人線上填寫報名表,上傳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資料。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三)線下報名審核。申請人收到審核通過的電話/短信通知后,在限定時間內向培訓項目承辦機構提交紙質報名材料。承辦機構按紙質報名材料審核通過的先后順序,確定參訓人員名單,并通知相關參訓人員。先到先得,額滿為止。
四、承辦機構
(一)基礎承辦條件
社會承辦機構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培訓相關工種的資格條件,滿足場地、設備及師資等要求。社會承辦機構提出開班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可承辦相應工種的培訓項目。近年有申報公益培訓項目經驗的行政事業單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各類院校及社會組織,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二)項目申報要求
每家社會承辦機構申報的培訓項目不超過5個,單個項目開班數量不超過2個,單個班次申報培訓人數不少于40人且不多于60人。
五、實施步驟
(一)籌劃準備階段
1.建立專家咨詢組。成立培訓工種制定、項目市場參考價等方面的專家咨詢組,對培訓工種、參考價等提供決策咨詢。
2.確定培訓工種。通過調研區重點企業崗位需求、聽取職業院校以及相關行業協會反饋等方式,形成《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參考項目表》(見附件1)。
(二)組織實施階段
1.公布工作方案。區人力資源局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上發布工作方案,發動意向承辦機構申報培訓項目。
2.提出培訓申請。申報機構對照《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參考項目表》,結合自身實際,填寫《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連同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培訓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師資名單及證明材料(每個項目至少2名老師),申報項目教學大綱,硬件設備清單及場地照片(彩色,四張及以上),近兩年舉辦的相關工種培訓項目介紹和圖片等材料報區人力資源審核。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多頁加蓋騎縫章。
3.確定承辦機構。區人力資源局按照《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承辦機構評審規則》(見附件3),通過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培訓項目、承辦機構及補貼費用標準,并在龍華政府在線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區人力資源局與承辦機構簽訂委托培訓協議。承辦機構在開展培訓前填寫《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承辦機構培訓計劃》(見附件4),蓋公章后報掃描件至區人力資源局備案。
4.發動報名。區人力資源局根據各承辦機構培訓計劃,分批次統一面向社會公布,開展招生工作。承辦機構應主動協助招生宣傳,根據區人力資源局提供的名單,通知學員線下提交《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報名表》(見附件5)及其它資料;根據《承辦機構受理學員報名資料注意事項》(見附件6)進行審核,并將確定參訓學員名單報區人力資源局備案。
5.組織培訓。承辦機構需按計劃組織開展培訓,做好上課通知、學員簽到、拍照記錄等工作,且必須在培訓場所懸掛“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XX項目”及主辦單位和承辦機構名稱的橫幅或電子顯示屏,每場培訓必須拍攝5張及以上的照片和2分鐘的視頻留存,確保培訓質量并接受監督。區人力資源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承辦機構培訓資料及培訓過程予以督查。如開班時間和教學場地需變動的,承辦機構需提前4個工作日報區人力資源局備案;未經備案擅自改變開班時間和教學場地的,一經發現,根據委托協議扣除相應比例的培訓補貼。
6.組織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水平適應性考核。
(1)組織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類培訓項目完成培訓課程后,由承辦機構組織學員參加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職業鑒定考試。因國家、省、市調整鑒定時間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按時完成鑒定考核的,承辦機構需及時向區人力資源局提交書面報告和教學資料備案,由區人力資源局委托專家開展水平適應性考核,未經鑒定(考核)的培訓不得申請培訓補貼。
(2)開展水平適應性考核。職業技能類培訓項目完成培訓課程后,由承辦機構組織學員參加區人力資源局組織的水平適應性考核。考核合格的學員,由區職業技能鑒定所和承辦機構聯合頒發合格證書。未經考核的項目,承辦機構不得申請培訓補貼。
(三)總結驗收階段
1.起草總結報告。承辦機構根據培訓實際撰寫總結報告,報告必須包含培訓項目、參訓人數、考核結果、培訓質量、存在問題、改進建議、日期落款等內容。
2.提交培訓臺賬。承辦機構需在鑒定(考核)結果公布后十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告、費用結算表、成績單、培訓照片、培訓視頻、簽到表、問卷調查表、參訓名單及個人報名材料等資料報區人力資源局備案。具體要求見《承辦機構申請政府培訓補貼資料清單》(見附件7)。
3.發放培訓補貼。區人力資源局對承辦機構培訓項目組織驗收,核查補貼申請材料。對通過驗收的,由區人力資源局按照委托培訓協議及《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費用結算標準》(見附件8)發放補貼。
4.做好后續工作。培訓工作結束后,各承辦機構應及時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后續跟蹤與服務,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在完成培訓后半年內需進行不少于2次的追蹤回訪,并做好相應記錄。未按時按量進行追蹤回訪或回訪記錄不全的承辦機構,原則上不得申報下一年度的公益培訓項目。
六、職責分工
(一)區人力資源局
1.負責培訓工作方案制定、統籌實施、監督管理、臺賬統計;
2.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承辦機構,簽訂委托培訓協議;
3.發動協辦單位、承辦機構開展報名工作;分批次統一發布培訓相關信息,網上預審報名人員資料;
4.組織開展咨詢、評審、鑒定/考核、巡查等工作,對巡查發現的問題予以解決;
5.審核補貼申請材料,核定應撥補貼費用,按資金管理有關辦法辦理撥付手續。
(二)相關政府單位
協助開展對應職責領域服務對象的報名發動。
(三)承辦機構
1.與區人力資源局簽訂委托培訓協議書;
2.落實培訓計劃,做好學員學籍管理、疫情防控、日常考勤、安全保障、參加考試、問卷調查、臺賬統計等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3.負責招生宣傳、咨詢、報名及資格審查等工作;
4.承接職業技能類培訓項目,或因國家、省、市調整鑒定時間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按時完成鑒定的承辦機構,需在培訓結束前向區人力資源局遞交培訓項目相關培訓大綱、教材、題庫,用于鑒定試題的編制;
5.負責培訓資料的整理和歸檔,配合區人力資源局做好培訓情況的信息報送及培訓工作的總結評估;
6.積極配合實施現場、遠程督查,自覺執行督查工作要求;
7.做好參加培訓學員的追蹤回訪,培訓項目結束后半年內完成不少于2次的追蹤回訪,并做好相應臺賬記錄。
(四)參加培訓人員所在企業
員工參加單一培訓項目20人及以上的企業,需配合承辦機構組織員工按時參加培訓和鑒定(考核)。該類企業參訓員工考試率低于70%的,該企業員工(含未參訓)次年不得參加公益培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龍華區2021年公益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是促進產業創新發展,振興實體經濟,服務企業和群眾的重要舉措,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將該項目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相關單位應根據方案要求,加強宣傳發動,引導有培訓意愿、符合相應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在轄區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圍。
(三)真督實查,嚴肅紀律。承辦機構要科學安排培訓內容和教學進度,保證教學質量。在培訓過程中不得虛假考勤,不得應付式教學,及時做好教學備案工作。區人力資源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嚴格督查,對弄虛作假的承辦機構直接取消培訓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