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黨的十九大召開之年,是“十三五”規劃實施的關鍵之年。在市、區的正確領導下,大浪街道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相關文件部署,把依法行政工作與加強政府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相結合,認真落實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大力推進強法治、惠民生等各項工作,給轄區群眾更多獲得感。現將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一)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進一步健全大浪黨工委集體議事規則及街道組織人事、工程招標、政府采購、征地拆遷、行政執法、財務管理等各項工作制度和操作細則,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街道黨工委集體討論,作出決定;準確領會上級最新的規范性文件精神,積極貫徹落實上級工作要求,進一步理順相關辦事流程,完善工作備案制度,并定期檢查督辦重大項目和重要工作執行推進情況,對重大合同簽訂組織律師進行合法性審查。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規范機制,有效監督公權力的實施。
(二)健全常態督查督辦制度。對風險領域工作進行定期監督,通過開展隨機抽查和專項督查,確保工作督查常態化;并將常態督查與重點督查相結合,對重點監管部門發出風險提示和告知防范措施;對民生實事項目工作、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街道111項年度任務等重點工作做到緊密跟蹤,每月督促檢查,每季度形成書面督查報告;對分解到各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檢查,促使依法行政工作在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軌道上運行。
(三)堅持依法行政中心地位。推進依法行政作為統領全局的一項重點工作,大浪街道堅持把推進依法行政作為促進行政執法工作創新發展、樹立行政執法部門勤干、務實、高效形象工程來抓;堅持依法行政“四個結合”,即與角色轉換、實現職能轉變結合起來,與機制健全、提高工作效能結合起來,與程序規范、文明公正執法結合起來,與服務創新、提升工作成效結合起來;不斷創新管理模式,促使城市建設質量整體提升。
二、強化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強法律教育培訓,增強干部隊伍法治理念。將學習依法行政法律法規作為街道黨工委、班子會議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先后組織街道領導、科室負責人集中學習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舉辦法治專題講座,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辦事的意識。僅組織人事部門全年組織培訓公職人員就達220人次,街道其他部門全年也不間斷開展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培訓,有效提升干部隊伍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轉變執法理念,加強文明執法工作。大浪街道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三結合”,即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執法和疏導相結合、以疏導為主;治本與治標相結合、以治本為主。在依法采取強制性管理方式的同時,靈活采用行政指導、說服教育、資助感化等柔性管理方式,摒棄重執法、輕管理,重處罰、輕教育,重效率、輕效益的思維方式,告知在先、化解矛盾,提高社會對執法的認同感。積極適應城市管理變化,不斷創新管理機制,管理思路前置,轉向對問題根源的治理,逐步實現城市管理工作績效的最大化和最優化。
(三)緊抓廉政建設,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將紀律挺在前面,建立提醒、督辦、跟蹤監督機制,加強隊伍作風、效能和執行力全方位監督,著力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加強社區合資合作項目、“三舊”改造、工程建設以及街道工程招標、政府采購、征地拆遷、行政執法等重點領域監管,扎緊廉政工作的藩籬。繼續打造“大榕樹下”廉潔文化品牌,探索廉潔文化宣傳社會化路徑,號召全體公職人員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做到不忘為民服務之初心、牢記為民謀幸福的決心。
(四)嚴肅窗口服務,規范依法行政程序。通過合理分工、暢通工作流程,加強咨詢窗口服務管理,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認真做好政策法規和辦事流程的咨詢工作。對市民的投訴做到了事事抓落實,件件有回音,辦結率為100%。
三、推行政務信息公開,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一)健全執法公開明示制度。采取政策上墻等措施,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職責范圍、處罰項目、法律依據及相關工作流程等一系列的制度規范向公眾公開,讓市民群眾能夠及時全面了解相關政策制度及辦事流程,明晰應享受的權利內容。將辦事處重大項目建設、人事任命等內容進行公式。2017年,大浪街道主動公開信息總數1072條,其中通過政務網站公開370條,通過新聞媒體公開702條。龍華區政府在線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數據6條,公告、新聞動態類信息公開1050條。
(二)推行溫馨提示及先行告知制度。結合轄區流動人口多,素質參差不齊,動態日常管理反復性強等特點,采取橫向到面、縱向到底的全方位宣傳形式拓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覆蓋面,并深入社區、沿街商戶、學校周邊等開展針對性宣傳活動。在主次干道、重要節點及嚴管街區周邊的門店先后發放“溫馨提示”“致大浪街道商戶的一封信”等,確保管的清楚、罰的明白。
四、存在問題
(一)行政審批改革方面阻力較大。基層街道行政審批改革需要與市、區、街道多個職能部門溝通協調,在實施效率和轉變效果上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街道級別較低,很多行政改革都是依照市、區的規定執行,改革權限有限。
(二)執法過程中,聯動部門配合不到位。在聯合專項行動過程中,一些部門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并不清楚,造成工作落后,工作效率不高。建議牽頭單位要起到帶頭作用,各部門要清楚本部門的職責和授權,在聯合行動中努力工作搞好配合,積極完成任務。
(三)行政執法方面存在風險。在執法過程中,特別是在對城中村的違法搭建進行清拆時,由于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損壞了違法當事人的利益,常常受到違法當事人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甚至是暴力抗法。執法隊員人身安全保障不力。
龍華區大浪街道辦事處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