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分 類: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名 稱: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專家咨詢操作規程
文 號: 主 題 詞: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促進我區重大科技項目引進和重大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制定等工作專家咨詢活動的程序化、科學化、制度化,提升專家咨詢工作效率,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本操作規程主要是開展龍華區重大科技項目引進和重大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制定等專家咨詢活動的工作流程。
第三條 區科技創新局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龍華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的日常運作與管理,由第三方機構履行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職責,工作職責如下:
?。ㄒ唬┙⑸钲谑旋埲A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信息管理系統。
(二)協助發布征集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專家信息的通知或者公告,常年受理入庫申請。
?。ㄈ╅_展專家抽取、專家聯系、記錄專家抽取情況等信息并歸檔管理。
?。ㄋ模┙M織開展科技咨詢活動,召開專家咨詢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
?。ㄎ澹┱砩钲谑旋埲A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專家意見、建議。
?。儆诙ㄏ驅<艺骷?,以及專家咨詢結果中存在重大分歧的項目,及時向指導委員會提出召開指導委員會集體會議的動議,組織召開指導委員會會議,匯總統一意見報區科技創新局。
(七)其他與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建設、日常運作與管理相關工作。
第四條 為保障科技咨詢活動順利開展,對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指導委員會會議、專家工作座談會等會議給予經費支持,參照《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深財行〔2016〕140號)執行。
對參與專家咨詢活動的專家,其專家勞務費參照《龍華區機關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深龍華財〔2018〕45號)第十條標準執行,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等其他待遇參照國家、省市區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專家咨詢工作流程
第五條 開展專家咨詢工作,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ㄒ唬┲贫▽<沂褂梅桨?。根據重大科技項目、科技規劃、政策的工作背景情況,起草專家使用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專家選取目的、組成結構、數量、回避要求、抽取方式等,明確工作聯絡員。
?。ǘ╅_展專家成員抽取。由秘書處協助區科技創新局根據專家使用方案,按照專家抽取規則、抽取方式,召開抽取會議,現場抽取咨詢專家,確定名單,保留抽取記錄材料。
?。ㄈ╅_展專家咨詢活動。按照專家咨詢活動時間安排,召開專家咨詢會議,組織專家對重大科技項目、科技規劃、政策進行咨詢評估。對需要專家現場考察的,組織專家進行考察。
(四)形成專家咨詢意見終稿。根據專家咨詢會議、現場考察等環節,匯總整理專家咨詢意見,由咨詢專家簽字后,形成項目專家咨詢意見終稿。
第三章 專家抽取
第六條 為規范專家抽取,專家組構成應當兼顧科學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充分考慮下列因素:
(一)抽取數量須為3人以上單數,每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9名專家;
?。ǘ┡c產業應用結合緊密的項目,應當選取活躍在生產一線的專家參與;
?。ㄈ┩粚<医M中來自同一單位的專家原則上只能有1名。
第七條 專家抽取方式,分為兩類,一類:專業技術組、二類:創業投資組、綜合咨詢組,具體方式如下:
一類:專業技術組
由秘書處協助區科技創新局根據專家使用方案,以及項目涉及的技術領域,初選形成專業技術組專家人員名單。
二類:創業投資組、綜合咨詢組
由秘書處協助區科技創新局根據專家使用方案,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形成機構代表或個人專家名單。
第八條 在專家抽取過程中,區科技創新局應至少選派1名以上工作人員在場,由秘書處(原則上兩人以上)現場記錄專家抽取情況。
專家抽取記錄材料,由秘書處整理,經區科技創新局確定,由區科技創新局自行歸檔。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九條 區科技創新局在組織專家開展科技咨詢活動時,應要求專家簽訂承諾書,就履行義務、奉行準則、誠實守信等自覺作出承諾。
第十條 區科技創新局在組織開展專家咨詢活動時,如發現專家存在《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咨詢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應及時調查處置。
第十一條 對專家、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等在科技咨詢活動中存在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區科技創新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龍華區其他職能部門有需要開展專家咨詢活動的,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付費”的原則,可參照本操作規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操作規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操作規程由區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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