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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名 稱:深圳市龍華區促進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文 號:深龍華府辦規〔2023〕11 號 主 題 詞: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廣東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快龍華區預制菜產業鏈條布局、規模發展、品質提升、品牌塑造,推動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本措施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報、政府決策、社會公示,在每年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預算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若該項目審核資助金額超過項目預算總額,則實際資助金額按比例下調。
第三條 本措施所指的預制菜企業,是指取得預制菜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本措施扶持對象為實際經營地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區內企業位于廣東省內其他地區的控股子公司、龍華區與對口協作地區共建產業園區內的企業。若企業納入了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其統計關系須在龍華區(龍華區與對口協作地區共建產業園區內的企業除外)。
第二章 支持措施
第四條 支持產業做大做強。
預制菜年銷售額首次突破500萬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對在我區設立預制菜菜品研發的機構或企業,所研發的預制菜新品種,單品年銷售額突破100萬元的,每個單品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條 支持展示運營中心建設。
對預制菜企業建設展示運營中心進行產品展示和銷售的,按實際建設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六條 “圳品”認定獎勵。
對被評選為“圳品”的預制菜單品,每個單品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七條 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
經備案,對開展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150萬元以上的預制菜企業,按企業數字化改造投資額的2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八條加強產業空間保障。
對符合條件的優質預制菜企業,優先保障入駐區屬創新型產業用房及工業上樓項目。
第九條 金融貼息支持。
暢通企業融資渠道,組織開展預制菜企業銀企對接專場活動,推動金融機構積極為預制菜企業提供首貸、信用貸等融資支持。對上年度獲得銀行貸款或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貸款的預制菜企業,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上限,給予貸款利息50%的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 同一主體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復享受本措施規定的資金扶持政策和龍華區其他優惠或扶持政策。同一事項,適用于本措施,同時又適用于龍華區其他扶持政策時,企業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自主選擇申報,不予重復扶持。
第十一條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對獲資助企業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串通作弊、出具虛假報告、依法依規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情形的,根據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視情況采取責令改正、停止撥付、追回相應資金、不予核查通過、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十二條 本措施中“以上”“不超過”等表述未作具體說明的均包括本數,“突破”均不含本數。資助金額按萬元計,不為整數時取兩位小數(只舍不入)。
第十三條 本措施由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制定與本措施相關的各項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執行期內,可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區域經濟發展情況以及政策實施績效情況,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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