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分 類:
發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名 稱:深圳市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龍華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單位預選庫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 號:深龍華發改規〔2020〕3號 主 題 詞:龍華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項目代建單位 預選庫管理
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龍華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單位預選庫管理實施細則》已經區政府一屆第九十九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0日
深圳市龍華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單位預選庫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的健康發展,規范政府投資代建項目招投標行為,擇優選取和規范管理代建單位,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構筑廉潔誠信體系,提高政府投資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深圳市龍華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代建單位,是指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管理服務,并獨立承擔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安全、工期、風險責任的專業化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在確定施工、服務或設備、材料單位時,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不得直接委托給與其有控股關系的單位。
本實施細則針對的項目不包括符合《深圳市龍華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中第九條、第十條相關規定的社會投資主體參與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 代建單位預選庫(以下簡稱“預選庫”),是指通過預選公開招標方式,由區相關職能部門對代建單位的資質能力、人員力量、工程業績、履約評價、社會信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從中優選出一批工程項目代建單位組成的預選庫。區相關單位參照本實施細則予以使用。
第四條 預選庫實行分類管理。根據工程專業類別的不同,預選庫暫分為水務工程、景觀園林綠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裝修裝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五大類別。同個代建單位可同時申請多個類別的預選庫。
因工作需要,經區政府同意后可以對預選庫進行擴充和調整。
第五條 預選庫的建立、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擇優、綜合評價、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 政府相關部門的主要職責:
?。ㄒ唬﹨^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預選庫管理實施細則的制定和修訂。
?。ǘ﹨^住房建設部門負責預選庫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ㄈ﹨^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能負責預選庫的招標工作,并對各自的預選庫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其中:區水務局作為水務工程預選庫的招標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作為景觀園林綠化工程預選庫的招標單位;區建筑工務署、區前期中心聯合作為房屋建筑工程、裝修裝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預選庫的招標單位。
第二章 預選庫入庫
第七條 預選庫的建立采用預選公開招標方式,實行公開招標、自愿投標、專家評審、擇優選用的入選原則。每個工程專業類別預選庫的代建單位不應少于5家。
第八條 申請投標入庫的代建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谏钲谑薪ㄔO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企業信息登記的獨立法人。
?。ǘ┚哂邢鄳膶B毠こ碳夹g人員(詳細要求將在招標公告中公布),其中相應的專職工程技術人員必須依法在本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且取得相應的職業責任保險。
?。ㄈ┚哂幸韵氯藛T配備與執業資格:
1.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職稱,擁有相應的項目管理能力,熟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具有豐富的同類工程建設管理經驗(業績)。
2.具有與工程建設要求相適應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和經濟管理人員。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不少于5人。
(四)具有與代建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架構,完善的管理體系,健全的技術和檔案管理制度,嚴格的質量管理制度。
第九條 代建單位在投標入庫近3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入庫:
?。ㄒ唬┙辏◤恼袠斯姘l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二)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交通或者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或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
?。ㄈ┮蜻`法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建設部門給予紅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內的或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
?。ㄋ模┩锨饭と斯べY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ㄎ澹┍唤ㄔO或者交通部門信用評價為紅色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
?。┙陜龋◤慕貥酥掌鸬顾悖┰豁椖空袠巳寺募s評價為不合格的。
(七)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曾有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八)依法應當拒絕投標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對于投標入庫時隱瞞真相、弄虛作假的代建單位,不予列入預選庫;已經列入的清除出庫,并在下一個預選庫周期內不接受其加入預選庫的投標。
第十一條 申請投標入選預選庫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ㄒ唬┓ㄈ藸I業執照和相應的資質證書。
?。ǘ╉椖控撠熑思皩I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聘用合同、近3個月(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社保繳納證明。
?。ㄈ┙M織架構及管理制度說明。
?。ㄋ模┙?年的業績證明資料。
(五)驗資報告。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七)申報單位注冊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度營業稅和所得稅的“納稅證明”。
?。ò耍┥陥髥挝徽J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資料(如安全生產許可證、獲獎證書、貫標情況、技術裝備清單、企業社會責任等)。
?。ň牛┱\信承諾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實施細則第九條所列的情況。
第十二條 預選庫入圍評標采用定性評審法,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完成評標后提出書面評標報告,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有關意見,并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 評標和定標主要從經濟實力、技術實力、資信水平、服務便利度等方面進行評審:
(一)經濟實力:注冊資金、納稅額、資產負債率、凈現金流量、凈利潤等。其中,注冊資金高或財務狀況好的從優。
(二)技術實力:組織架構及管理制度、企業資質等級、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和工作經驗、擬參與代建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及執業資格、近3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業績、擬采用的技術裝備、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等。其中,具備下列情況的單位從優選擇:在申請受理近3年內以代建/代建總承包/土地一級開發/EPC/BOT/PPP等形式參與過政府投資項目;同類工程業績個數多、合同金額大;獲得市級以上獎項;履約評價高;資質齊全且資質等級高;具有高級職稱或一級職業資格人數多;擁有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筑管理技術;通過ISO認證。
?。ㄈ┵Y信水平:近3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的信用記錄、受相關處罰和處分情況、違規和違約情況、已完成項目獲獎情況、受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表彰情況、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其中:工程獲獎級別高、項目多的從優,獲有關部門表彰級別高、次數多的從優。
(四)服務便利度:有利于促進轄區內政府投資代建項目高效率、高質量、高水平建設的其他條件。
具體由招標單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第十四條 預選庫入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妗U袠藛挝辉谏钲谑薪ㄔO工程交易服務中心發布招標公告,公布投標條件、入選方法、錄取名額等有關信息,公告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ǘ﹫竺M稑巳税凑展嬉笤谝幎〞r間內在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提交投標文件,被住房建設部門紅色警示的,在警示期內禁止參與預選庫投標。
?。ㄈ┵Y格后審。對于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數量超過20名的,招標人采用票決法選取部分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投標人數量應當為15至20名)。
(四)評標。采用定性評審法評標。招標單位從市交易中心的項目管理(含代建)專家庫中隨機抽取5名以上單數專家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項目的評標工作。
?。ㄎ澹┒?。采用票決定標法中的直接票決定標法。招標人由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水務局、衛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建筑工務署、前期中心組建定標委員會,從不低于14人中確定7人作為定標委員;招標人由區住房建設局、建筑工務署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派出1名人員組建監督委員會。定標委員會在評標委員會確定的合格投標人中擇優選定中標人,中標結果應在交易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
(六)中標結果公告。招標人在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發布中標人公示信息。
?。ㄆ撸┲袠送ㄖ?。中標結果公示期滿后30日內,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章 預選庫使用
第十五條 委托單位編制的代建方案中需明確使用預選庫的類別、選取方式(直接委托、隨機抽簽、競爭性談判)及相關依據,經區分管領導專題會議審定同意后,可從預選庫中選取代建單位。
第十六條 預選庫使用的選取方式主要包括直接委托、隨機抽簽和競爭性談判等三種方式。具體選取方式由委托單位自行確定。
?。ㄒ唬┲苯游?。由委托單位根據項目實際需要直接在預選庫內擇優確定1家代建單位。
?。ǘ╇S機抽簽。由委托單位負責組織、通知并召集預選庫的代建單位采用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1家代建單位。
(三)競爭性談判。由委托單位向預選庫內2家或以上代建單位直接發出邀請,就代建事宜進行談判,擇優確定1家代建單位。
第十七條 委托單位選定代建單位后,在30天內簽訂代建合同。代建具體實施流程根據《深圳市龍華區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預選庫內代建單位的代建資格有效期為2年。
第四章 預選庫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預選庫招標單位應建立預選庫的日常監督機制,在政府網站實時公布代建單位的資格狀態,并及時向區住房建設部門報送預選單位的履約評價情況。
第二十條 每個年度和工程竣工后,代建單位應向委托單位提交履約自查報告。委托單位對代建單位的履約情況進行客觀公正評價,并向區住房建設部門提交該代建單位的履約評價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合同履約和綜合能力情況等。
第二十一條 區住房建設部門受理履約評價報告,審查并公示代建單位履約評價合格或不合格的情況,實時公示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
第二十二條 代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委托單位將相關情況報預選庫招標單位,經查證屬實的,由預選庫招標單位暫停其參與政府投資代建項目資格6個月,并將相關結果報區住房建設部門:
(一)委托單位對其做出的履約評價有一次不合格的。
(二)一個年度內無合理理由不參加委托單位邀請代建的次數達到2次。
?。ㄈ┖炗喓贤笠蜃陨碓虿粚嵤┗蚓芙^實施受委托工程的。
第二十三條 代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委托單位將相關情況報預選庫招標單位,經查證屬實的,由預選庫招標單位將其清除出預選庫并列入黑名單,并將相關結果報區住房建設部門:
?。ㄒ唬┮云垓_、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代建資格的。
?。ǘo合理理由拒絕或不參與委托單位邀請代建3次及以上的。
(三)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指定專業承包人等違法行為受到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的。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強制性規定的。
?。ㄎ澹⒋椖棵x上或實質上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斐芍卮筚|量安全事故或重大環境事故的。
第二十四條 代建單位因自身原因主動退出預選代建庫的,應向預選庫招標單位報備。
第二十五條 代建單位有以下情形造成代建資格發生變化的,應主動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預選庫招標單位和委托單位報送相關材料。如發現未主動申報的,預選庫招標單位可暫停其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資格,責令限期整改,并根據預選庫的資格條件重新審定代建資格,作出暫停其代建資格或將其列入黑名單的處理,并將有關結果報送區住房建設部門:
?。ㄒ唬┢髽I變更(合并、重組、分立、撤銷、法人代表、單位名稱、注冊資本、企業資質)的。
(二)項目負責人和專業技術人員或個人資格發生變動的。
?。ㄈ┐▎挝患皬臉I人員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
?。ㄋ模┥婕霸V訟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六條 對代建項目工程履約評價等進行投訴的,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履約報告發布或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區住房建設部門書面提出實名投訴。投訴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區住房建設部門收到投訴后應及時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預選庫內代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關單位應對代建單位依法追責:
(一)不履行代建合同約定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委托單位可終止代建合同的執行并要求代建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在代建合同履約過程中,如涉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強制性規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ㄈ┰斐少|量安全事故或環境事故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給委托單位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委托單位、相關政府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徇私舞弊、利用職權謀取利益、失職瀆職、索賄受賄的,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近3年”“近3個月”“近三年度”,截止日期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
第三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區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轉載來源:
轉載時間:
轉載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