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已至,天干物燥,為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的源頭管控,提高龍華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和消防驗收備案的工作質量,減少“先天性”火災隱患風險,8月14日,區住房和建設局聯合龍華區司法局開展了第十二期《龍華“執”播》行動。

此次行動由區住房和建設局執法人員周濤、黃新華依法對轄區內某二次裝修工程開展消防竣工驗收。深圳市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薛李邊、楊曉豐、劉博文和高雙文來到現場監督指導,區人大代表張學琴和政協委員詹明輝全程參與執法監督。
申請消防驗收、竣工備案要合規,消防設計、施工單位、業主要源頭把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21局部修訂)》第10條,對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51號令)》第15條第一款,對特殊建設工程實行消防設計審查制度。”直播伊始,執法人員先為觀眾們科普了營業前消防驗收的依據。

區住房和建設局自2019年起承接消防工程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消防竣工驗收及室內二次裝修的消防許可。執法人員介紹道:“依據現行國家相關消防法規、市區兩級權限分工,除重大工程需向市住房和建設局申請,其他建設高層需要向區住房和建設局申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在政務網上傳材料,后臺工作會進行資料初核,符合申報要求的給予通過,群眾到區行政服務大廳遞交紙質材料,申請受理后區住房和建設局將安排工作人員驗收,六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勘察給出結論。”
消防檢查要仔細,消防設備要有效
當天下午,執法人員抵達位于光浩國際中心B座的某茶藝館,向該場所申報項目的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出示證件并說明來意,根據申報的項目進行建設工程消防實地驗收。驗收之前,執法人員先查看了該場所的平面設計圖和消防設施圖,核對場所的消防設施是否和現場一致。

結合平面圖,執法人員來到樓道間檢查防火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疏散標志等消防設施是否保持清晰完好。隨即檢查室內消火栓內水壓是否達到要求,滅火器是否符合規范,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有效運作,確保能及時撲滅初期火災。現場還測試了機械排煙情況,執法人員隨機檢測送風口,通過肉眼觀測和儀器檢測排煙系統風速,檢查排煙系統是否能在火警發生后將煙氣快速排除。

在進一步檢查中,執法人員對現場頂棚、墻面、地毯等裝修材料進行了初步檢查和判定,查看現場建筑裝修材料、消防設施是否和設計圖紙一致。執法人員拿出打火機點燃一小塊地毯測試防火性,用測距儀測量場所內房間疏散門的寬度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范標準,最后到大廈一樓的消防控制室查看火警信號是否反饋到大廈消防控制室內消防主機。
消防安全需牢記,生命財產有保障
當被問到現場建設工程消防驗收不合格怎么處理時,執法人員表示:“如果現場核查不合格將出具驗收不合格意見書,寫明不合格原因,法律依據及技術規范具體條款,當事人根據意見書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相關單位組織各成員單位自行驗收,自行驗收合格后向區住房和建設局申請復驗。”

檢查完畢,執法人員總結道,“我們今天檢查了該茶藝館的二次室內裝修竣工消防驗收工程,通過對現場消防設施的抽查和提交圖紙與現場相符,認為這個場所符合驗收標準,沒有違反國家技術規范的問題,但是場所內存在部分消防產品(疏散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示)產品流向和現場不一致的問題,已經讓商戶督促供貨廠家及時整改并重新上傳。”

龍華區政協委員詹明輝表示,執法人員非常認真公正,對商戶也提出了相關建議,商戶也很配合,在很多方面做得很到位。如果龍華其他商戶也能把消防做好,防患于未然,那么整個經營環境就會越來越好。

龍華區人大代表張學琴認為,安全無小事,每一個安全事故都可能導致生命和財產的損失,必須重視起來。本次執法活動讓大家學到了很多建設工程消防竣工驗收的專業知識,希望以后能多多舉辦這樣類型的活動,讓龍華更平安。
普法小問答
問題一:發現小區、商業體消防器材設施不合規,如何進行投訴舉報?
答:如果大家發現小區、商業體消防器材設施不合規,可以撥打便民服務熱線12345進行投訴,或直接向所在區域搶險救援機構反映。
問題二:什么規模的建筑物需要設置室內消火栓?
依據《建筑通用防火規范》GB55037-2022(2023年6月1日起實施)以下場所需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8.1.7 除不適合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遠離城鎮且無人值守的獨立建筑、散裝糧食倉庫、金庫可不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外,下列建筑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1.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甲、乙、丙類廠房;
2.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甲、乙、丙類倉庫;
3.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4.特等和甲等劇場,座位數大于800個的乙等劇場,座位數大于800個的電影院,座位數大于1200個的禮堂,座位數大于1200個的體育館等建筑;
5.建筑體積大于5000m3的下列單、多層建筑:車站、碼頭、機場的候車(船、機)建筑,展覽、商店、旅館和醫療建筑,老年人照料設施,檔案館,圖書館;
6.建筑高度大于15m或建筑體積大于10000m3的辦公建筑、教學建筑及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筑;
7.建筑面積大于300㎡的汽車庫和修車庫;
8.建筑面積大于300㎡且平時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
9.地鐵工程中的地下區間、控制中心、車站及長度大于30m的人行通道,車輛基地內建筑面積大于300㎡的建筑;
10.通行機動車的一、二、三類城市交通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