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編制及交通工具情況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支出具體情況
第四部分 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第五部分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說明
第六部分 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第七部分 名詞解釋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三、其他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招商引資、商貿、金融、旅游、能源電力、種植業、畜牧獸醫業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相關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統籌協調產業轉型升級工作并監督實施,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商貿經濟的運行情況;組織開展重點產業、行業的課題調研;負責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外商投資審批和管理工作;統籌本區外貿進出口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境內外市場;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和培育企業上市;指導發展商貿流通業,負責市場商業網點規劃編制,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規劃;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場調控,負責建立健全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負責轄區旅游業宣傳推廣、業務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旅游產業發展;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協調落實電力管網規劃,組織協調電源、電網建設;組織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農業用地、農業保護區建設和管理;負責承擔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的管理工作,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負責實施獸醫制度和執業獸醫監督管理;負責對口幫扶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編制及交通工具情況
龍華區經濟促進局包括龍華區經濟促進局本級及龍華區企業服務中心、龍華區動植物檢驗檢測中心2家下屬事業單位。龍華區經濟促進局已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實有車輛5輛,包括定編車輛5輛。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
龍華區經濟促進局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包括:1.抓轉型升級,構筑開放型現代產業體系;2.抓招商引資,切實引進優質項目;3.抓空間拓展,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保障;4.抓電力設施建設,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5.抓企業服務,營造企業扎根發展、茁壯成長的良好環境;6.抓精準扶貧,全面完成對口幫扶任務。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8年龍華區經濟促進局部門預算收入72745萬元,比2017年增加28368萬元,增長64%,其中:財政預算撥款72656萬元、上年結轉89萬元。
2018年龍華區經濟促進局部門預算支出72745萬元,比2017年增加28368萬元,增長64%。其中:人員支出2798萬元、公用支出8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萬元、項目支出69105萬元。
預算收支增(減)主要原因說明:2017年,我區對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重新進行了修訂,新增了十余項政策,且部分政策資助范圍擴大、資助標準提高,因此產業專項資金比2017年增加37474萬元。
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支出具體情況
龍華區經濟促進局預算72745萬元,包括人員支出2798萬元、公用支出81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9萬元、項目支出69105萬元。
(一)人員支出2798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13萬元,主要包括公用綜合定額經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車輛運行維護費和工會經費等公用經費。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9萬元,主要是離退休人員經費。
(四)項目支出69105萬元,具體包括:
1.日常行政事務管理365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辦公用品耗材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購買財務顧問、法律顧問、檔案管理等一系列咨詢管理服務;日常人事招考選調、干部職工教育培訓,黨建工作群眾路線教育、廉政建設活動,日常宣傳推介工作。
2.產業發展工作500萬元,主要用于產業轉型升級工作;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產業專項資金管理事務;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課題調研。
3.重大產業項目工作126萬元,主要用于重大項目引進跟蹤服務協調工作;產業園區、載體、用地、用房、城市更新工作。
4.電網和能源建設管理工作110萬元,主要用于電力設施建設推進及城中村用電“中間層”調研與監管工作;架空線下地項目研究工作;龍華區電力需求及能源結構調研工作。
5.貿易工業工作403萬元,主要用于外經貿管理工作;開展國家萬家企業和市重點監管能耗企業節能監察工作、節能減排技術服務工作、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利用狀況數據填報與分析工作、轄區內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培訓工作;貿易工業課題研討工作;赴廣西、西藏等對口支援地,實地考察指導、考核檢查、參觀學習等相關工作;開展扶貧協作項目。
6.商業流通管理工作609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轄區基本生活必需品應急物資代儲工作;開展應急演練工作;轄區商貿流通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轄區服務貿易統計和監測工作;農貿市場改造升級工作;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大型商場、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巡查和隱患整改工作;購物節活動;旅游市場管理。
7.金融管理服務314萬元,主要用于打擊非法集資及處理工作;金融機構風險排查工作;金融微信平臺建設和運行工作;P2P行業規范化管理工作;龍華區銀行存貸款余額統計工作;金融行業形勢培訓工作;龍華區金融發展研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審查工作。
8.農業畜牧管理工作205萬元,主要用于開展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物資、防控物資儲備購置工作;禽流感疫病防控,組織轄區農業部門做好轄區各類動物及動物產品聚集場所的疫情排查監測、消毒滅原、防疫宣傳、防控演練等防控工作;動植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農業用地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農業用地視頻監控項目。
9.企業服務中心工作556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形式各異的政策宣講與解讀、宣傳推廣等活動;組織轄區企業參加春秋兩季廣交會及境內外重點展會;與市投資推廣署共同開展的各類招商推廣活動;參加省、市相關部門組織的境外招商引資及投資促進活動;舉辦國內各類主題招商會工作;開展形式各異的招商引資活動,包括獨立和聯合舉辦省內外主題推廣活動,區內園區招商引資活動;組織招商專員技能提升培訓。
10.動植物檢驗檢測中心149萬元,主要用于動植檢中心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實驗室儀器維護、檢定費;實驗試劑、耗材、儀器耗材、標準物質購買;植物性樣品農殘定量檢測委托檢測58項及32項檢測;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農藥使用安全等系列培訓;農業環境監測工作。
11.服務企業專項宣傳300萬元,主要用于每季度在省、市、區專題宣傳報道;微信公眾號營運費用及升級服務;與省、市其它主要報紙開展2018年度深度合作宣傳策劃工作;服務企業宣傳欄;動態信息庫建設工作。
12.政府績效考核專項經費260萬元,主要用于績效考核成果運用。
13.計劃生育考核81萬元,主要用于2017年計劃生育考核。
14.單位機動經費100萬元,主要用于預留備用金。
15.全區性項目240萬元,主要用于區對口幫扶紫金指揮部及對廣西河池鳳山縣、東蘭縣開展對口幫扶工作經費。
16.一次性項目698萬元,主要用于基本農田建設改造和維護項目。
17.專項經費2000萬元,主要用于結對幫扶專項經費。
18.財政專項資金項目62000萬元,主要用于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19.上年結轉項目89萬元,主要用于市級2015年度各區(新區)產業轉型升級考核資金獎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龍華區經濟促進局政府采購項目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共計1306萬元,其中包括2018年當年政府采購項目指標497萬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指標809萬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購項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實施招標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購項目)
第五部分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龍華區經濟促進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局本級和2個下屬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為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我市因公出國(境)經費完全按零基預算的原則根據市因公出國計劃預審會議審定計劃動態調配使用,因此各單位2018年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數為零,在實際執行中根據計劃據實調配。
⒉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8萬元,比2017年減少10萬元。主要用于上級有關部門來我單位檢查指導工作,省內外各對口單位來深開展學習考察、對口交流等活動時的工作性接待支出。經費減少主要原因說明:因根據我單位近兩年的公務接待情況進一步壓縮。
⒊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0萬元,比2017年增加4萬元。龍華區經濟促進局現有公務用車5輛,運行維護費主要開支內容為車輛加油費、維修保養費、通行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日常公務用車開支。經費增加主要原因說明:公務用車增加1輛。
第六部分 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實施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單位范圍
龍華區經濟促進局實施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單位范圍包括:龍華區經濟促進局本級、企業服務中心(投資推廣中心)和動植物檢驗檢測中心共2家基層單位。
二、實施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項目情況及工作要求
2018年龍華區經濟促進局共2個預算項目納入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和編制預算績效目標(具體見附表)。相關項目在年度預算執行完畢或項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開展預算績效自評或績效評價,形成績效報告報送財政部門備案。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選取部分項目或單位實施重點績效評價。
第七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上繳上級支出:指下級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十、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一、對下級單位補助支出:指對下級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本部門本級、龍華區企業服務中心、龍華區動植物檢驗檢測中心(包括所有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13萬元(與部門預算中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預算增加742萬元,增長9%。主要是實有在編人數增加,定額經費增加。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安排購置價值50萬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其他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和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支出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