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Language
首頁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養老服務 > 常見問題
(1)高齡老人津貼因年齡變化需要調整發放標準的,不需要提出變更申請,自動調整發放標準。
(2)享受高齡老人津貼的老年人戶籍遷出本市的,高齡老人津貼從戶籍遷出次月起停止發放。老年人戶籍遷出后再次遷入本市的,可以按照程序重新申請高齡老人津貼。
(3)享受高齡老人津貼的老年人戶籍在本市內跨區遷移的,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請。遷出區于遷出次月起停止發放,遷入區自落戶次月起發放。
關于我們 網站地圖 版權保護 隱私聲明 無障礙聲明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網站技術維護電話:0755-23332038
備案許可證號:粵ICP備17147563號-1
粵公網安備44030902000263號
網站標識碼:44039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