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大浪街道華昌路城市更新單元規劃項目已轉入《2023年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現該更新單元規劃(草案)已經通過2023年龍華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審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決定》《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審批規定》以及《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現予以公開展示,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華旺路與華昌路交匯處,更新單元用地面積81973.9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積79551.1平方米,其中開發建設用地43977.7平方米(其中77.98平方米國有未出讓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一并出讓給項目實施主體)。規劃容積308640平方米,其中住宅240150平方米(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住房38460平方米),商業、辦公及旅館業建筑合計49760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含地下)18730平方米(含12班幼兒園5700平方米、占地3600平方米,社區健康服務中心1500平方米,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區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區警務室200平方米,文化活動室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600平方米,托育機構600平方米,社區級公共配套用房2580平方米,社區黨群服務中心650平方米,公共充電站1100平方米)。另配建社區體育活動場地2600平方米(附設于裙房屋頂),社區兒童游戲場地1200平方米(附設于裙房屋頂)。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予以核定,母嬰室按照《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予以核定。
二、公示地點
(一)現場展示
1.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泉路7號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8樓
2.深圳市龍華區大浪街道辦事處
地址:龍華區大浪街道辦事處辦公樓一樓大廳
3.項目現場
地址:龍華區大浪街道華昌路171號
(華昌路項目改造現場)
(二)平面媒體公示
《深圳商報》
(三)網上展示
龍華政府在線:http://www.yongtulingjun.cn/
三、公示時間
為期30個自然日,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止。
四、意見反饋
1.公示期間對該規劃草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需書面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5日(如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2.個人反饋的,需附個人地址、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饋的,需附每個反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4.單位反饋的,需附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五、聯系方式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泉路7號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8樓
電話:0755-23332649 劉工 傳真:0755-23336519
六、版本聲明
本次公示的單元規劃僅為草案,最終成果以政府批件為準。
熱忱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并提出意見或建議。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