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房源實際情況,現面向龍華區重點企業定向配租住房,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況
本次配租共5個項目1130套房源,具體如下:
注:1.以上住房面積為建筑面積,僅供企業申報時參考,最終單套建筑面積以地籍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
2.華馨雅苑40㎡以下可一人家庭申請,40㎡及以上需兩人及以上家庭申請,請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中按需申報相應面積;
3.華章新筑部分房源為正在騰退房源,預計8月底可辦理入住,最終房源入住以下達房源時間為準;
4.安居尚龍苑、華章新筑后續運營管理由深圳市龍華安居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負責,簽約入住等事項請咨詢相關公司;安居瑞龍苑后續運營管理由深圳市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負責,簽約入住等事項請咨詢相關公司。
5.華馨雅苑的預計交付時間僅供參考,最終交付時間可能會提前或者延后,對預計交付時間準確性要求比較高的承租人要謹慎選擇,預留充足的住房銜接時間,并且不得以預計交付時間向我局提出訴求。
二、配租對象
本次定向配租對象為龍華區2024年度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內的企業,但根據前期面向重點企業配租的結果已達到年度配額上限的企業無法再申請本次配租房源,放棄部分已分配房源的除外(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上述企業的注冊地(或執業地)及稅務登記地(金融企業等除外)須在龍華區,企業申報時若符合多個類別,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自行申報。
三、配租程序
(一)線上申報
符合配租條件的企業可根據公布的房源預選企業意向房源,并填寫《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詳見附件2),確定信息并填寫完整后,將申請表名稱修改為“企業名+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如“XXX有限公司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加蓋公章后發送至郵箱:zfhjsj@szlhq.gov.cn,必須同步告知我局工作人員,聯系電話:0755-23336580,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8日17:30(共7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房源申請。
網上申報結束后,我局將對申請企業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內無任何企業或個人提出異議的,我局將對符合配租條件的申請企業進行房源分配。
(二)確定擬分配套數
龍華區2024年度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內所有企業(配額已滿企業除外)根據企業內部需求申報意向房源,我局審核各企業申報信息,并結合房源實際情況及企業配額標準統籌確定擬分配套數。
我局將按照提交申請的時間先后開展房源配租,配租時采用隨機等方法確定具體房號。系統將受理審核結果以短信形式發送至各企業住房專員手機,各住房專員根據短信提示,登錄申報系統,在線確定擬入住申請人名單。
(三)注冊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臺賬號
各住房專員前往“廣東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已承租龍華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企業除外),未成功注冊賬號的企業,后續將無法配租,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咨詢電話:0755-23446658。
(四)提交申請材料
各企業住房專員應當在獲配保障性租賃住房后,登錄信息平臺申報入住人并上傳相關材料辦理新簽約業務。
(五)簽訂租賃合同
申報企業應在房源下達后10天內主動申報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租賃保證金。逾期未辦理的,我局將收回房源。
(六)辦理入住及備案
承租企業需辦理入住手續并將所取得住房出租給本企業已確認的申請人員,若申請人員名單發生變更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變更信息視情況報我局,涉及由相關運營機構負責租后管理的房源,應同時向其備案。
四、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要求
本次定向配租對象確定的申請人須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與企業簽訂全職勞動合同并處于有效期內;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4.申請人按照規定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注:駐深機構(含中直、省直駐深機構等)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入住職工在本市全職工作但未在本市繳交社會保險的,可由用人單位書面說明原因,并出具職工在深全職工作的勞動合同(含任命、聘任文件)或者在深納稅等證明文件,可以不受在本市繳交社會保險的限制;
5.申請人具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不受人才引進遷戶年齡條件限制(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詳見附件4);
6.申請人為單身的,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申請人已婚的,須以家庭名義進行申請,配偶及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已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應當同時符合上述第2項、第3項規定的條件。父母(包括擁有深圳市戶籍、居住證及在深居住證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計入家庭總申請人數計算配租面積;
7.注冊地在龍華區的承租企業的全資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時,承租企業可以根據房源情況,結合單位需求,將職工安排至注冊地在龍華區的全資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所承租的住房中居住。
五、配租面積標準
(一)一至兩人家庭人口結構配置建筑面積為35㎡左右的房源;
(二)兩人家庭人口結構配置建筑面積為40㎡左右的房源;
(三)三至四人家庭人口結構配置建筑面積為70㎡左右的房源;
(四)建筑面積約150㎡的房源以合租形式配租,申請企業應至少安排四名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
除以上第(四)種情況外,各企業可根據本企業配租房源的實際情況安排合租其他房源(戶型圖詳見附件5)。
六、入住申報材料
(一)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申租承諾書(詳見附件6);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戶口簿或新生兒出生證明),已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已婚且作為共同申請人的,還需提供其配偶身份證;
3.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已婚人員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調解書)等證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結婚證及前段婚姻離婚材料;喪偶的提供喪偶證明材料;未婚人員提交未婚承諾書(證件類提交復印件,承諾書提交簽字蓋手印原件,詳見附件7);
4.無房產證明(以當月打印的為準,可在“i深圳”APP首頁中選擇“不動產查詢”進行查詢打印);
5.申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職在崗證明(合同提供復印件,在職證明提供蓋章原件);
6.證明符合《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的相關材料,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不受人才引進遷戶年齡條件限制。
(二)申請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企業公章原件,詳見附件8);
4.住房專辦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5.單位申租承諾書(加蓋企業公章原件,詳見附件9);
6.申請人信息明細表(加蓋企業公章原件,詳見附件10);
7.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詳見附件2);
8.承租企業將職工安排至全資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所承租的住房中居住的,需提供證明承租企業與申請企業存在前述關系的材料。
七、租金、物業管理費、停車收費標準
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租金標準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以租賃合同明確的租金單價為準。
本次配租項目的租金標準是根據《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由市主管部門委托的專業機構評估測算確定的,請各承租企業仔細查看項目租金標準,結合企業申請人的實際情況謹慎選擇。提交認租申請后,即視為了解并認可上述租金標準。后續不得以不知曉、不明白和不接受該項目租金標準等事項為由,向我局提出訴求。
八、項目基礎配套情況
九、重要提示
(一)申請定向配租的承租企業只允許將該住房出租給本企業及其注冊地在龍華區的全資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符合條件的職工,并將配租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企業內公示,有關公示情況須報我局備案。
(二)在合同期內,承租企業注冊地遷出龍華區的,我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業須無條件騰退住房,并做好職工的搬離工作。
(三)承租期間,我局將不定期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抽查,若涉嫌虛報、瞞報、偽造信息,或存在6個月以上連續空置、擅自轉租、用于經營性用途等違規行為的,經調查核實后,取消其承租資格,并可根據約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住房。
(四)企業應誠信申報,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期結束后,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配租資格,收回配租房源,并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五)安居尚龍苑、華章新筑后續運營管理由深圳市龍華安居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負責,安居瑞龍苑后續運營管理由深圳市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負責,上述項目由企業與運營管理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簽訂、租金和押金收取等由運營管理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次定向配租華馨雅苑地塊性質為單身宿舍,無學位,關于其他定向配租項目的房源能否參與學區劃分及落實學位,請向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咨詢,我局不作任何承諾,部分房源為騰退再分配房源,學位可能出現被鎖定的情況,請有學位申請需求的申請人在認租前充分咨詢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后,結合自身家庭情況綜合考慮是否承租該項目。
(七)關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能否落戶及辦理居住證,請向項目所屬派出所咨詢,我局不作任何承諾。
(八)關于學位、落戶及居住證等問題,申報企業需充分告知申請人本次房源實際情況,申請人結合家庭實際需求謹慎選擇,后續不得以不知曉、不明白、不接受等為由,就房源同樣信息向我局提出訴求。
(九)入住本次定向配租項目的申請人,視為已了解所選項目的項目交付時間、租金、物業管理費、停車收費等信息并予以認可。后續不得以不知曉、不明白和不接受該項目“租期、學位、落戶及居住證、項目交付時間、租金以及物業管理費”等事項為由,就該項目同樣信息向我局提出訴訟;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原輪候排序作廢。
(十)因本次定向配租的安居尚龍苑、安居瑞龍苑、華章新筑為我區籌集的房源,由我區開展住房配租工作,首次租賃期為三年,首次租賃期滿后是否續簽、租金是否調整、面積標準是否有變動等問題,須按照屆時最新政策規定落實,如項目三年租賃期滿后無法續簽,將按照屆時最新規定進行處理,承租企業須無條件予以服從,并做好職工的搬離工作。
(十一)面向重點企業單位定向配租的房源首次租賃期為三年,期滿后如企業還在重點企業名錄內,可以申請續租一次,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續租期滿后如企業還在重點企業名錄內再次申請續租的,應當按照市場參考租金標準繳交租金。
定向配租的承租單位被取消重點企事業單位資格的,租賃合同期滿后,住房保障部門不再與之續租,承租企業須無條件騰退住房,并做好職工的搬離工作。
(十二)定向配租咨詢電話:0755-29577224(鴻榮源北站商業中心、華馨雅苑簽約咨詢)、0755-83080382(安居尚龍苑簽約咨詢)、18923811251(安居瑞龍苑簽約咨詢)、0755-83080390(華章新筑簽約咨詢)、0755-23336580(配租咨詢)、0755-21053073(政策咨詢);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三)上述項目可能涉及噪音、粉塵、振動等問題,請申請人(企業)根據自身可接受程度謹慎選擇。
(十四)請各申請企業按需填報《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若本次配租結束后部分企業放棄的房源,我局將收回放棄的房源,面向本次申報有相應房源需求的企業配租,配租順序按照企業提交《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的申請時間先后開展配租,配完即止。
(十五)通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十、投訴舉報和監督
歡迎大家對我局工作進行監督,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我局投訴舉報。我局將對實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反映情況的人員信息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區3棟111A辦公室,監督投訴電話:0755-23336580。
特此通告。
附件:1.龍華區2024年度人才安居重點企業名錄
2.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
3.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業務申報指引
4.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
5.各項目戶型圖(僅供參考)
6.個人申租承諾書
7.未婚承諾書
8.授權委托書
9.單位申租承諾書
10.申請人信息明細表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