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于2023年10月16日發布了《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2023年度面向龍華區戶籍在冊輪候人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有關事項的通告》。認租申請截止后,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對提交申請的17045戶認租家庭認租資格進行了核查。現將核查結果公示如下:
一、認租家庭審核結果
經核查,本次初審合格認租家庭共16413戶,不合格認租家庭共632戶(詳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和方式
從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認租家庭如發現公示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對駁回認租申請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地址詳見下文)提交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視為認租家庭認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或深圳市龍華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1477770,書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園3棟211室。
深圳市龍華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示期內,認租家庭如需放棄本次認租,應當在本公示期內到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提交書面放棄認租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放棄認租承諾書不計入放棄選房次數。
(二)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殘疾及撫恤定補優撫等信息發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如已選定住房的,將不予簽訂租賃合同。
(四)此次公示的合格認租家庭,如是經相關部門核實證明的特殊家庭且在本次認租截止時間前已在輪候信息平臺完成特殊情況登記的,若在公示信息中無相關信息,請在本次公示期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提交信息變更申請,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認租家庭認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公示結束后,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將根據異議處理情況公示終審名單,選房名單及排位以選房通告為準。
附件:1.2023年度龍華區戶籍在冊輪候人認租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初審合格名單
2.2023年度龍華區戶籍在冊輪候人認租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初審不合格名單
3.放棄認租承諾書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