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于2025年6月16日發布了《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華章新筑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認租申請截止后,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對提交申請的10662戶認租家庭的信息進行了資格核查,現將審核結果、隊列等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認租家庭審核結果
經審核,華章新筑項目合格認租家庭共9242戶(詳見附件1-2),不合格認租家庭共1420戶(詳見附件3)。根據《通告》有關規定,結合申請人資格審核情況劃分隊列。
二、公示時間和方式
從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一)認租家庭如發現公示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需補正材料或對駁回認租申請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地址詳見下文)提交書面復核申請。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視為認租家庭認同本次公示信息,并且不再申請復核。
(二)認租家庭如需放棄本次認租,應于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8:00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方網站—“政務服務”—“服務主題”—“住房保障服務”—“保障性租賃住房認租申請”—“撤銷認租申請”,在線提交撤銷本批次住房認租申請。
認租人在公示期內提交放棄認租申請,不計入棄選次數,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或深圳市龍華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23336580、0755-23446658書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園3棟111A室。
深圳市龍華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五、重要提示
(一)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對認租申請家庭提交的異議申請進行復核。異議成立的,更正認租申請家庭審核結果。公示結束后,終審合格認租申請家庭名單將通過龍華政府在線網站發布。
(二)本批次住房按一房戶型和兩房戶型分別進行選房。各戶型各隊列終審合格認租申請家庭的選房順序后續將通過公證搖號確定,具體時間安排以正式公布的為準。
(三)申請人對申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人口數、戶籍、婚姻狀況等信息發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如已選定住房的,將不予簽訂租賃合同。
(五)認租家庭因離婚、死亡等原因導致計入配租面積家庭人口數減少,減少后的家庭人口數符合其認租的意向房源的,列入選房名單,減少后的家庭人口數不符合其認租的意向房源的,則不列入選房名單。
(六)認租家庭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認購協議書,且認購協議書仍有效的,不納入本次資格核查結果公示名單及選房名單。
(七)根據《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之一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選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區及意向建筑面積標準的房源但未選定住房;
2.選定住房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
放棄選房累計三次的,或者簽訂租賃合同后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內不得再次申請政府組織配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八)請認租家庭密切關注后續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發布的選房簽約通告,并及時辦理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配租房源。具體時間安排以正式公布的為準。
(九)公示結束后,認租資格終審結果將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發布。具體時間安排以正式公布的為準。
(十)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聯系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園3棟111A室。電話:0755-23336580、0755-23446658,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華章新筑項目一房戶型合格認租名單
2.華章新筑項目兩房戶型合格認租名單
3.華章新筑項目不合格認租名單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