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相關規定,根據前期審核、公示、異議處理的結果,現開展保利悅都、華盛峰薈名庭公租房租賃合同即將到期的戶籍無房承租家庭集中續約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續約名單
我局于6月20日發布了《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保利悅都、華盛峰薈名庭戶籍無房承租家庭續約資格審核合格結果的公示》,就保利悅都、華盛峰薈名庭88戶符合公租房續約資格的家庭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內2戶承租家庭提出未購買本市自有住房的異議申請,經復核,情況屬實,故本次續約家庭共計90戶(詳見附件1)。
二、續約辦理時間及地點
保利悅都續約辦理時間為:2023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點:保利悅都小區物業管理處。
華盛峰薈名庭續約辦理時間為:2023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點:華盛峰薈名庭小區物業管理處。
三、續約辦理要求
承租人攜帶承租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合同原件,在規定期限內到續約辦理地點簽約并領取租賃合同。
四、重要提醒
(一)承租人續約申報以誠信申報為原則,如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續約前應到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園3棟211辦公室)完成變更手續后,方可續簽合同。
(二)承租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如隱瞞或者虛報信息,一經發現,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申請人如不能到場簽訂續約租賃合同的,可書面委托成年的家庭成員前來辦理續約事宜,書面委托協議需由承租人簽字并加蓋手印(詳見附件2)。
(四)已進行房產預售備案并按規定申報的租戶,延期退房日期按照延期退房協議規定執行,按協議約定時間辦理退房。
(五)承租人租賃合同到期后,未及時完成租賃合同續簽工作的,我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或者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約定收回住房,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六)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咨詢電話:0755-81477770。
附件:1.保利悅都、華盛峰薈名庭小區戶籍無房承租家庭續約資格審核合格名單
2.授權委托書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