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Language
首頁 > 專題專區 > 義務教育招生專題 > 熱點問答
2026年申請學位時,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日期(蓋章)必須是2025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6年9月30日(含當日)后,且有效的網格居住信息登記在該住址。續簽辦理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日期(蓋章)與舊證截止有效日期間隔不能超過30天,申請學位時需上傳新舊兩本《房屋租賃憑證》,積分可累計。
關于我們 網站地圖 版權保護 隱私聲明 無障礙聲明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網站技術維護電話:0755-23332038
備案許可證號:粵ICP備17147563號-1
粵公網安備44030902000263號
網站標識碼:44039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