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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憑證》如已失效,報名時需提供以下四項資料: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方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出租房學位申請鎖定知情同意書》、房屋產權證明材料(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購買合同、合作建房協議、房屋購買收據、房屋購買律師見證書、歷史遺留回執、有房東姓名的房屋水費清單或電費清單等的其中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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