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動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落實龍華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精神,按照《龍華區人力資源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工作安排,結合當前龍華區人力資源行業實際及龍華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發展現狀,龍華區人力資源局制定形成了《龍華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管理辦法》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龍華區作為產業大區、制造業強區,企業對藍領工人、技能人才的用工需求巨大,龍華區人力資源行業在機構規模和產業內容方面基礎雄厚,具備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先決條件。隨著企業產業轉型升級和用工需求變化,單一的人力資源服務與勞務派遣服務已無法滿足園區多樣化發展需求,需引入各類職業培訓機構、重點企業、社會組織等人力資源相關單位入駐運營。同時,受交通、環境、成本及用工需求等復雜因素影響,園區入駐機構持續投入資源、開展規模化招聘活動的意愿不強,園區人員引流工作效果甚微,無法滿足轄區企業對藍領工人及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園區助力社會就業穩定、幫扶企業用工的核心功能無法最大程度發揮出來,急需進一步服務和激勵園區入駐機構開展普工招募、技工培訓等工作。為對標國家級園區建設標準,探索龍華人才園新發展動能,拓寬園區新發展路徑,最大化發揮龍華人才園助力社會就業穩定、幫扶企業用工的核心功能,制定形成《管理辦法》。
二、目標任務
通過《管理辦法》中的各類獎勵補貼和管理措施,支持入駐機構的業務創新和規模化發展。一是引導優質機構集聚。引導優質人力資源相關機構向龍華人才園集聚,實現優勢資源互補,塑造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生態園。二是支持機構高水平發展。支持入駐機構根據人力資源行業新發展需求,開展機構創新業態和轉型升級發展,對具有較強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機構的引入也給予相應支持。三是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針對園區入駐機構運營實際痛點、難點,注重扶持政策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計八章,主要內容如下:
(一)帽段內容。該章主要闡述龍華人才園的規劃意義及《管理辦法》的起草原因。為高水平運營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計劃在深圳北站數字經濟總部經濟聚集區等區域開設分點,分點區域入駐機構享受政策補貼。
(二)第一部分入駐條件。該章主要明確入駐園區的各類單位類型及相應入駐條件。將相關培訓機構、重點用工企業、區人力資源局審定同意的企業、創新團隊等納入入駐機構類型,以適應龍華人才園新發展需求,進一步凝聚優勢資源、發揮協同效應,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新增長點。
(三)第二部分入駐原則。該章主要闡述了入駐的優先原則、創新原則、引導原則。
(四)第三部分扶持政策。該章主要介紹園區政策相關內容。
(五)第四部分申報流程。該章主要明確龍華區人力資源和勞動調解服務中心對申請入駐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評估,按有關程序以擇優的原則予以審定。
(六)第五部分入駐要求。該章主要闡述入駐單位在園區開展運營的相關要求。
(七)第六部分退出機制。該章主要闡述入駐單位被清退園區的各類情形。為避免產生輿論爭議和進一步糾紛,保障園區正常運營秩序,對園區退出機制細項條款進行優化完善。
(八)第七部分資金保障。該章主要明確所涉及的相關補貼和獎勵資金來源及評估監管,調整后該政策預算費用未突破原政策預算費用。
(九)第八部分其他事項。該章主要對于所涉及的部分概念進行說明,并對上述章節內容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