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深圳市龍華區關于促進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戰略機遇,深圳市龍華區制定了《關于促進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該政策旨在全力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建設,努力將其打造成為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示范區,為港澳青年來龍華創新創業提供新機遇,并全面提升港澳青年的國家認同感、文化歸屬感、生活幸福感。
二、預期目標
該政策的預期目標是將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中心打造成為大灣區乃至全國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高地。通過吸引港澳青年入駐,推動創新創業項目的孵化和成長,帶動龍華區乃至深圳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同時,加強港澳青年與內地的交流合作,促進文化融合和國家認同感提升。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共計七章、30條,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支持引進落地、第三章支持人才成長、第四章支持創新創業、第五章支持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第六章優化配套服務、第七章附則。具體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二章 支持引進落地,該章主要從辦公場地費用支持、項目入駐補貼兩個方面提供支持,其中,在辦公場地費用支持上,提出:對入駐中心港澳青年企業,自入駐之日起,第一、二年房租、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用免收,第三年房租、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費用優惠百分之五十、第四年按房租、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費用優惠百分之三十;對符合條件的入駐企業給予10-30萬元的入駐補貼。通過上述支持措施,吸引優質港澳青年企業和科技創新項目落戶龍華。
(二)第三章 支持人才成長,該章主要從人才住房保障、生活補貼計劃、人才津貼計劃、科研項目獎勵計劃、數字經濟證書獎勵計劃五個方面提供支持,其中,為入駐雙創中心港澳青年企業配租一定數量的人才住房;對新引進全職創新創業的世界300強大學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自人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兩年內視為應屆畢業生),與入駐雙創中心的企業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所在企業為其在龍華區依法依規連續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六個月以上的港澳青年提供3-8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對取得世界300強大學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與入駐雙創中心的企業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所在企業為其在龍華區依法依規連續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十二個月及以上的港澳青年分期提供20萬元的人才津貼;對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與入駐雙創中心的企業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所在企業為其在龍華區依法依規連續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六個月的港澳青年,主持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提供5-20萬元的科研項目獎勵;對世界300強大學畢業、與入駐雙創中心的企業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所在企業為其在龍華區依法依規連續繳納社保及個人所得稅六個月及以上的港澳青年,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三)第四章 支持創新創業,該章主要從參展活動資助、創新創業大賽獎勵、貸款貼息補貼、支持做大規模、孵化成果獎勵五個方面提供支持,其中,對參加各類展會活動的,給予相應的活動費用資助;對于獲得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前三等次的項目,按區級配套獎勵的基礎上,給予額外獎勵;對入駐雙創中心后獲得“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貸款且按時還款的港澳青年企業給予貼息、貼保資助扶持;對入駐中心后2年內、3年內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條件的,給予相應的獎勵;此外,還對取得一定孵化成果后的運營機構給予適當獎勵,積極鼓勵中心港澳企業參與創新創業活動。
(四)第五章 支持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該章主要從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知識產權維權等兩方面提出支持,其中,提供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支持,對上年度已獲得市專利轉化運用資助的中小微企業,按照實際許可費用、轉讓金額的5%為上限予以適當的補足資助;另外,提供知識產權維權支持,開展知識產權維權項目,按照知識產權維權項目支出合理維權成本(含律師費、取證費用)的70%予以資助。
(五)其他條款
主要明確的《若干措施》中優化配套服務的內容以及港澳青年、港澳青年企業等概念界定、施行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