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我市森林防滅火體系和運行機制,安全、科學高效處置森林火災,保障森林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市應急管理局組織修訂了《深圳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經市政府同意,深圳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于2022年1月30日印發了《深圳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深森防火指〔2022〕1號,以下簡稱《預案》)。
一、修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深圳市突發事件軍地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實施辦法》《深圳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修訂本預案。
二、任務目標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省森林防滅火工作精神和國家、省應急預案相銜接;二是適應我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需要;三是結合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調整,厘清部門分工職責,協同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四是進一步結合深圳的實際,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總體框架
《預案》修訂后共分為十一個部分,包括總則、任務分析、組織體系、處置力量、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后期處置、宣傳培訓和演練以及附則、附錄等。
四、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調整組織體系,進一步明確了有關部門職責
2021年6月,對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機構成員進行調整,將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納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預案》相應增加了上述六個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在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后,進一步明確了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
(二)明確指導思想,進一步擴大適用范圍
一是《預案》在指導思想上新增了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進一步明確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軍地聯動、統籌協調,屬地為主、快速反應,以人為本、安全高效的原則。二是《預案》適用范圍增加了“相鄰市區發生的可能對深圳市造成重大威脅和影響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擴大了適用范圍。
(三)明確撲救指揮體系及處置力量
一是在預案(2022年修訂)基礎上對應急聯動響應內容進行補充,進一步明確了撲救指揮流程及相關處置職責;二是《預案》執行了《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現場指揮官工作規范(試行)》和《深圳市處置森林火災現場指揮官工作指引》,規范了現場指揮機制;三是《預案》新增了充分發揮撲火員、巡查員、督查員、宣傳員等“四員”作用,健全了市、區、街道和社區四級森林防火護林體系;四是依據國家、省預案相關內容,《預案》附錄新增了《森林火災分級標準》《深圳市森林火災應急聯動方案》《火場清理看守方案(模板)》。五是根據森林火險氣象指標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案》明確了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及響應措施,完善了監測預警響應及應急響應機制。
(四)完善應急響應,優化應急保障及災后處置流程
一是《預案》新增了響應措施中“撲救火災”“轉移安置人員 ”“救治傷員”“保護重要目標”“維護社會穩定”“發布信息 ”“火場清理看守”“應急結束”“善后處置”有關內容,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的“雙區”驅動,對應急響應內容進行完善和優化,細化在不同響應級別啟動后相對應市、區、街道的響應措施,重點突出一體化協同,構建指揮精準、反應靈敏、運轉協調、規范高效的扁平化指揮、應急響應體系。二是進一步完善通信與信息、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應急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治安、撲火物資儲備、資金、社會動員、應急避難場所、技術儲備等方面應急保障措施;三是在后期處置方面明確相關部門及單位對受災群眾的疏散、救援、安置等職責;做好火災評估、火案查處、保險理賠、約談整改、責任追究、經驗總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