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目標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力實現“數字龍華,都市核心”的戰略部署,推動傳統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發展,制定本措施。
二、編制依據
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廣東省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發〔2019〕21號)《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21〕21號)《深圳市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21〕1 號)《深圳市數字經濟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為依據。
三、編制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到了“加快制造業結構調整,推動制造業智能化發展”。今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實施‘上云用數賦智’行動,推動數據賦能全產業鏈協同轉型”。在剛剛結束的市第七次黨代會報告中提到“大力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31%以上”,市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到了“實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工程,創建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平臺”。
四、編制必要性
從全球挑戰看,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及經濟發展環境與2017年原政策制定時已發生顯著變化,產業發展面臨更大的挑戰,全球經濟結構重構要求我區穩步實現“雙循環”互促。從區域機遇看,進入“十四五”新時代,國家賦予了深圳“雙區”建設新定位,面臨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對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改造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數字龍華”發展戰略也對全區加快制造業智能化和數字化轉型提出了新的要求。從發展方向看,區一屆五次黨代會報告指出“十四五”時期要“全面擁抱數字時代,以數字賦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了落實全面打造“數字經濟先行區”戰略部署,完成我區“十四五”的重點工作和產業發展目標,亟需配套支持。從實施效果看,《龍華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分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原政策”)自2017年9月實施以來,技術改造“零門檻”參與度高,效應明顯,有力地支持我區工業技術改造規模,工業投資結構明顯優化,對促進我區制造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個別條款不夠精準、覆蓋面較窄等情況。且該政策技將于今年到期,為實現新老政策的有序銜接,持續強化對技術改造的激勵引導,保持對全區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特別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智能制造的戰略部署,推動全區制造業加快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更好地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全面建設數字龍華,加速建成中軸新城,為高標準打造深圳都市核心區”的決策部署,亟需對原政策進行進一步修訂完善,以充分發揮政策工具箱對數字經濟先行區建設的支撐作用。
五、主要內容
(一)扶持對象
注冊登記、實際經營地、稅務關系、統計關系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主要措施
一是“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計劃”,共5項條款,是基于原政策的調整條款。資助范圍進一步細化為新購產線(裝備)、對已有產線(裝備)智能化改造、加強軟件對企業數字化轉型支持、打造數字化轉型標桿以及引導重點企業產能回歸。具體為,支持規上工業企業新購數字化、智能化的生產設備,同時對企業新購產線及裝備中軟件部分投資比例提出了不低于5%比例要求;新增對已有產線進行智能化改造的支持,推動企業在原有設備上進行數字化改造,增加工業數據采集精度和范圍,實現智能化;支持平臺型企業與工業企業雙向賦能,鼓勵我區雙跨平臺企業、行業平臺企業和省資源池企業為我區企業賦能,實現互利共贏;聚焦主導產業、數字經濟產業集群,推動企業“上云用數賦智”,對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給予更大的支持力度,以轉型樣板帶動全區數字化轉型,三年內累計打造100個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增加對重點企業區外擴產增效的支持,引導區內重點企業在外地的產能回歸。資助門檻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納統標準為依據,將項目的投資規模提高至500萬元,再分檔予以資助。為對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企業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的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元至2億元以下的項目,按企業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納入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的項目,按企業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超過2億元的項目,按企業數字化改造投資總額的5%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二是“工業投資項目提速計劃”,共3項。主要包括鼓勵優化制造業用地用房產業監管制度、支持工改工制造業項目加快開發建設、鼓勵建設類工業投資項目提速提效三個條款。該條款主要是為了鼓勵建設類工業投資項目擴大生產投資規模,支持在建項目按既定目標提前、提量完成投資計劃,通過措施資助推動我區工業投資建設,加快工業投資項目進度。政策對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工業投資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資助。對超過10億元的工業投資建設類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三是“附則”,為“1+N+S”政策體系統一表述,共4項。明確重復資助、注冊地不得遷離、政策有效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