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性和政策依據
為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國發〔2006〕6號),提出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渡钲谑嘘P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提出促進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瘧?。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目錄的編制工作,保證創新產品與服務的申請、初審、評審等工作環節的客觀公正,按照國家、省、市的相關規定,結合龍華實際,制定《深圳市龍華區創新產品與服務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編制過程
在編制《管理辦法》過程中,先后2次征求15個單位意見。經梳理合并,共有5個單位提出14條意見,均予以采納或解釋。
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收到意見2條,均予以采納。
8月12日,《管理辦法》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區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對其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形成該稿。
三、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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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第一條明確了政策制定依據,第二條明確創新產品與服務的定義。
創新產品與服務的申請企業是需是在龍華區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商事登記地、稅務登記地和主要經營地均在龍華區的企業。創新產品與服務需是符合龍華區產業導向,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產權明晰、質量可靠的產品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獲得國家、廣東省、深圳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獲得國家科學進步獎的產品與服務。
?。ǘ﹦撔庐a品與服務申請
《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明確了創新產品與服務申請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
1.基本條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具備相應的研發設備、生產場地等條件保障;產品與服務質量可靠。
2.其他條件(至少需符合其中1條):(1)具有自主品牌,權益狀況明確,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在同類產品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2)具有不可替代專利,創新程度高,掌握產品與服務的核心技術以及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新設計,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對產品性能有顯著提高。
3.申請材料:(1)申請書;(2)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年度納稅證明、財務報告;(3)知識產權權益狀況和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4)產品與服務質量性能證明材料;(5)輔助材料(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提交:國家、省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或科學進步獎證書材料;先進性的有效佐證材料或查新報告;進入市場的證明和銷售情況證明;生產規模等方面的有效證明等)。
?。ㄈ﹦撔庐a品與服務評審程序
《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明確了創新產品與服務的申請、初審、評審、復審的要求和程序。
1.創新產品與服務的申請和評審每年分兩批次。
2.創新產品與服務的評審流程: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和進行初審;區科創局負責組織專家評審、公示;《目錄》形成后,分別在區科技創新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龍華分公司網站上進行發布。
3.納入《目錄》中的創新產品與服務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滿后,需重新進行評審。有效期內,若產品與服務狀況發生變化,申報企業及時報告并申請審核。審核不符合條件、到期未申請復審的創新產品與服務,從《目錄》中刪除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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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有效期為三年。
四、其他說明
申請單位應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若發現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將取消申請、評審和復審資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兩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