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深圳國家高新區擴區方案》,推動深圳國家高新區龍華園區(以下簡稱“龍華園區”)高質量發展,引導創新要素集聚和產業能級提升,構造良好產業生態,將龍華園區建設成為全國知名、灣區一流的現代化產業園區,結合龍華園區實際,我局牽頭編制了《深圳市龍華區關于促進深圳國家高新區龍華園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就《若干措施》做簡要說明。
一、編制背景
2019年4月,《深圳國家高新區擴區方案》正式印發,深圳國家高新區的規劃面積從原來的11.52平方公里拓展為159.48平方公里,將龍華園區納入了高新區范圍內,明確規劃主導產業為人工智能、移動智能終端和生物醫藥。龍華園區2018年產值1565億元,以全區約10%的土地面積創造了30%的工業產值,規上工業企業135家,國高企業247家,主導產業集中于移動智能終端生產制造環節,處于產業鏈低端環節。同時,智能裝備制造和生物醫藥產業分散發展,尚未形成完備產業鏈。
通過深入調研,我局發現龍華園區發展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產業集聚性不強。園區內圍繞富士康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聚,但尚未形成完備的產業鏈,產業關聯性不明顯。二是產業創新能力弱。園區內創新主體為中小型制造企業,缺乏高校、創新載體和優質的科技創新型企業等源頭資源,創新動能不足。三是科技成果產業化不足,園區內缺乏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等成果轉化中介,導致科技成果轉化中間環節塌陷。四是生活配套設施嚴重不足。園區內餐飲條件較差,金融網點缺乏,娛樂文化設施不足,園區整體面貌有待提升。
為促進龍華園區高質量發展,優化園區內營商環境,推動園區內產業做大、做強、做優,結合龍華園區發展現狀和先進園區的發展經驗,特編制此《若干措施》。
二、編制過程
《深圳國家高新區擴區方案》印發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抓緊出臺政策措施,加快龍華園區發展。2019年9月,我局成立了《若干措施》編制小組,扎實開展編制工作。在對園區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龍華園區定位目標,廣泛吸取先進省市及其他區高新園區產業發展經驗和做法,于2019年10月形成《若干措施》初稿。建民區長就《若干措施》編制工作6次組織專題研討,親自提出思路,編制小組據此進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9月和11月,兩次開展專家咨詢會,充分吸收專家意見進行修改;2020年1月、5月、7月,三次向各相關單位征求意見;2020年5月至7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召開座談會向專家和園區內企業征求意見;2020年7月24日,王衛區長聽取《若干措施》編制情況并提出修改意見。我局根據區領導、各單位反饋意見和社會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最終形成此《若干措施》。
三、總體思路
為加速園區內創新要素和高端產業集聚,全面提升產業能級,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將高新區龍華園區建設成為全國知名、灣區一流的現代化產業園區,《若干措施》在與區內現有產業政策充分銜接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扶持領域與環節,著力構建科學合理、特色鮮明、精準有力的高新園區產業扶持政策。
?。ㄒ唬﹫猿謩撔乱I。激發創新驅動內生動力,發揮創新對產業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是深圳高新區龍華園區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度舾纱胧芳訌妰炠|創新型企業的引進與培育,大力支持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并鼓勵園區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面提高園區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產業轉型發展。
?。ǘ娬{問題導向。立足龍華園區現狀問題,制定針對性政策引導園區良性發展。由于早期規劃建設緩慢、產業監管不力,園區內業態混雜,產業配套欠缺,無法充分發揮龍華園區的產業集聚和帶動效應。《若干措施》明確了重點扶持的產業領域,并鼓勵引進住宿、餐飲等產業配套,加快提升園區配套環境,提升對人才的吸引力。
?。ㄈ┳龅匠浞帚暯印T趨^內現有產業政策體系框架下,《若干措施》著眼于政策覆蓋疏漏和不足的環節,出臺補充性條款,并在標準設置上與現有政策做到充分銜接,避免重復扶持,造成園區內外政策環境明顯差異。
?。ㄋ模娬{可操作性。政策條款分為核準制和評審制兩種扶持方式。其中采用核準制的條款明確資金扶持的剛性條件,避免擅定標準、擅定比例;采用評審制的條款明確申報流程,依據創新成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多維度比較后評選出一定數量的項目進行獎勵,單項條款每年獎勵項目不超過10項,獎勵額度可量化。
四、主要內容
本《若干措施》共有七章二十五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5條,明確了編制依據、適用范圍、扶持領域、扶持對象和資助方式等事項。其中《若干措施》適用范圍為龍華園區,規劃面積17.78平方公里,包括九龍山智能科技城-福民創新園片區和觀瀾高新園片區。扶持領域為移動智能終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新一代通信技術、智能制造、數字經濟相關領域。
第二章創新型企業引進培育,共2條,從引進優質創新型企業和獎勵優質供應商企業方面予以資助,加快園區內創新型企業集聚和培育,提升園區內產業鏈水平。
第三章企業研發創新鼓勵,共3條,從支持重點領域關鍵技術研發以及拓展新技術應用場景方面予以資助,并對核心研發團隊進行配套獎勵,推動企業聚焦重點關鍵技術,培育壯大新動能,激發創新驅動內生動力,提升重點領域產業發展質量。
第四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共4條,從鼓勵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在園區內設立及開展業務、鼓勵企業承接科技成果轉化以及加大中試環節扶持方面予以資助,強化科技創新與產業的對接,優化創新鏈條,避免創新鏈條中間環節塌陷。
第五章創新生態優化,共2條,從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以及支持開展國際合作方面予以資助,激發企業創新活力,促進與全球創新資源的有效對接,助力企業技術突破和園區創新發展。
第六章配套設施完善,共3條,從降低員工租房成本、支持生活配套空間拓展以及完善商務配套服務方面予以資助,改善園區整體面貌,優化園區營商環境,提升園區吸引力。
第七章附則,共6條,明確了實施主體、審核方式、避免重復資助、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有效期等相關事項。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若干措施》實行總額控制、擇優資助的原則。在每年預算范圍內對各類項目實施資助,對超出預算的項目可按一定比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