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修訂)等文件規定,形成了《深圳市龍華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原龍華新區管理委員會于2013年5月15日印發了《龍華新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作為指導龍華新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性文件。2017年1月7日,龍華區正式掛牌成立,2019年3月8日,龍華區進行了全面機構改革,龍華區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發生調整,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單位相應發生變化。特別是2019年4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公布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并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條例》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回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踐問題。鑒于上述情況,為了適應新《條例》,規范龍華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必要對《龍華新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進行重新修訂。
二、修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三、主要內容
《規定》共有六章三十二條,包括總則、公開的主體和范圍、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監督和保障、附則。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明確龍華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為統一龍華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明確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是龍華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龍華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檢查、考核區直各部門和轄區街道辦事處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
為避免職責不清,《規定》在“誰制作、誰公開,誰保存、誰公開”的原則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一是明確行政機關從其他行政機關獲取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二是規定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但要求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予以列明;三是規定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牽頭機關負責公開,可以根據政府信息的編列文號確定牽頭機關,文號歸屬機關視為牽頭制作行政機關;牽頭機關不明確的,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機關與其他共同制作行政機關溝通協調確定公開義務主體;四是規定區政府授權一個或者多個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被授權機關負責公開。
(三)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細化不得公開情形
《規定》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并對不得公開情形及需征求第三方意見情形作出了進一步細化規定,以規范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載體
《規定》明確依托龍華政府在線門戶網站建立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龍華區所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在龍華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公開,并提供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服務。除此以外,《規定》還明確,行政機關還可以根據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發布會、互聯網政務媒體等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主動公開。
(五)規范依申請公開行為,完善依申請公開程序
1.《規定》刪除了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需具有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規定;
2.明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申請途徑、申請方式,方便當事人提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完善征求第三方意見程序的程序,一是明確第三方應當在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無意見,由行政機關依照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公開;二是明確第三方不同意公開應當提出合理理由;三是明確行政機關決定公開涉及第三方的政府信息的,應當在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將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細化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方式,根據政府信息是否已主動公開、是否屬于公開范圍、是否屬于本機關公開、是否存在、是否已移交檔案館等情形,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方式作出進一步細化規定;
5.明確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及行政機關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的時間的確定方式,根據提交申請及作出答復方式不同確定。
(六)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救濟方式
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定》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除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外,還可以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或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投訴、舉報,及收到投訴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四、意見征求及采納情況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先行先試部署要求,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對區政務公開工作進行了全面梳理,并結合龍華區的實際情況,開展了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修訂工作,且向權威法制部門、區各有關單位以及社會公眾多次征求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完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