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發布的新政策,與舊政策對比,最大的不同之處有哪些?
答:根據區委、區政府機構改革總體部署,龍華區人力資源局成立后新承接職能對應的政策需進行變更。因此新政策與舊政策相比主要是政策的實施及發布主體由原來的區委組織部(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變更為區人力資源局。
二、申請重點企業優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是否有時間限制?
答:區行政服務大廳“一站式”人才服務窗口開設專門通道,每年5-6月、9-10月集中受理區重點企業優秀青年人才相關補貼或資助申請。
三、申請重點企業優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年齡、戶口等方面是否有要求?
答:優秀青年人才身體狀況須符合崗位履職要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并具有深圳市戶籍。
四、優秀青年人才世界500強高校如何排名?
答:具體高校名單以申請時最近一次進入泰晤士報《全球頂尖大學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榜單為準。
五、優秀青年人才認定對于社保、勞動合同等方面是否有要求?
答:在龍華區重點企業簽訂連續3年及以上有效勞動(聘用)合同,且依法依規在區重點企業正常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個社保險種)。其中,申請就業支持計劃、生活支持計劃的,需依法依規在區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個社保險種)。
六、優秀青年人才所在單位有變更等情況,是否需要報備?
答:區重點企業優秀青年人才相關補貼或資助申請,以及后續審定、資金撥付時,需屬于所在區重點企業合同期內員工。
若優秀青年人才工作單位變更的,未及時報備的,將終止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待遇。
七、已申領優秀青年人業務是否與可以繼續申領龍舞華章計劃相關資助?
答:已經申領優秀青年人才生活支持計劃,無法申領在站博士后人員配套生活補助、出站博士后人員安家補貼、龍華區新引進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補貼;已經申領優秀青年人才創新資助,無法以相同科研項目申請出站博士后人員配套科研資助及出站博士后人員科研成果轉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