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政策銜接,根據文件要求,結合龍華區實際,現廢止《龍華區融創智匯大廈 時尚慧谷及寶能科技園(三期)入駐管理辦法》(深龍華府辦規〔2022〕7號,以下簡稱《入駐管理辦法》),有關解讀如下:
一、廢止的背景與必要性
(一)推進落實《龍華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創新型產業用房規范管理,《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工作方案由牽頭單位在本辦法的指導下,結合各處創新型產業用房產業定位、建筑面積以及區產業主管部門意見擬定,提請區多層次產業空間保障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為落實《管理辦法》工作要求,我區正加快提請審定《龍華區匯德大廈融創智匯大廈 時尚慧谷 寶能科技園(三期)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管理工作方案》),且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的調整情況以及上級機關要求,及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有必要按程序廢止《入駐管理辦法》。
(二)加強產業空間招商的現實需要。一是融創智匯大廈、時尚慧谷、寶能科技園(三期)入駐對象為總部企業、數字經濟企業、招商引資企業、科技服務機構、其他優質企業或機構,樓宇定位與產業發展導向仍需進一步優化。二是結合近年來轄區創新型產業用房招商實際情況來看,《入駐管理辦法》在入駐對象、入駐程序、租金動態管理、房屋編碼使用、聯合申請等方面亟需優化調整或新增規定。
?。ㄈ﹥灮a業用房管理的必然要求。匯德大廈、匯隆商務中心、紅山 6979、北站壹號、數字創新中心、融創智匯大廈、寶能科技園(三期)等創新型產業用房先后投入使用,并分別出臺各處創新型產業用房入駐管理辦法。在創新型產業用房運營管理過程中,各處創新型產業用房由于獨立的管理辦法規定而不能打通產業空間共享,因此有必要建立“1+N”管理體系,即“1”個《管理辦法》和“N”個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工作方案?,F正提請審定《管理工作方案》,為做好政策銜接工作,需加快推進《入駐管理辦法》廢止工作。
二、文件廢止后相關政策的銜接說明
根據《管理工作方案》第十條“本管理工作方案實施之日前(含當日)已簽訂產業發展監管協議的,承諾產出規模(產值、營業收入、銷售額、營業額)、經濟貢獻等具體數據按原產業發展監管協議約定內容執行。本工作方案實施之日起(含當日),已受理且尚未完成全流程審批環節的,經區產業主管部門和入駐申請單位雙方協商,可按本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或原政策要求執行”的規定,待《管理工作方案》正式印發后,融創智匯大廈、時尚慧谷、寶能科技園(三期)的管理事項將按《管理辦法》《管理工作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