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保障作用,提高政策精準性,根據上級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龍華區實際,現作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廢止的背景與依據
(一)2022年3月28日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對于新、改、擴建建筑,要求明確綠色建筑等級、節能減排目標、技術路徑以及裝配式等內容。我區可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相關規定,要求建設單位實行低碳綠色建筑項目。
(二)2022年5月30日市住房建設局印發《關于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若干措施》。我區符合條件的項目或企業可向市住房建設局申請相應扶持補助。
(三)2022年6月9日市住房建設局印發《深圳市建筑業穩增長獎勵措施》,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我區符合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可向市住房建設局申請產值穩增長獎勵。
綜上,結合上述政策文件,廢止《關于進一步支持我區建筑業現代化數字化轉型升級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廢止后的風險研判
市級已出臺相關政策,范圍部分涵蓋了《若干措施》中可補助的建筑業企業及建設單位,可引導企業向市級部門申請獎補。廢止《若干措施》不會影響大部分群體的權益,不會增加企業以及社會負擔,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