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促進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著眼軍地機構調整改革、社會就業形勢變化等情況,根據上級文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龍華區實際,現作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廢止的背景與依據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深圳市龍華區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上級文件依據失效,實施主體部門變更,按程序納入規范性文件清理范圍之內。
?。ㄒ唬┥霞壵咭罁А8鶕稄V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的調整情況以及上級機關要求,及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币蛑贫ā秾嵤┺k法》所依據的《深圳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試行)》于2020年1月1日試行,有效期3年,于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自行失效。結合實際,廢止《實施辦法》。
?。ǘ嵤┲黧w部門變更。《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本區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門,統籌協調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各項具體工作?!备鶕蛾P于成立龍華區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協調組的通知》文件精神,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成立龍華區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協調組,負責統籌做好全區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工作協調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人民武裝部。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主體部門已變更。
(三)納入規范性文件清理范圍。根據《深圳市龍華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規范性文件修改廢止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實施辦法》按程序納入需修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職責。
二、廢止后的相關政策銜接與風險研判
《實施辦法》廢止后,按照國務院 中央軍委批轉《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等7部門關于印發《深圳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執行,依法保障隨軍家屬合法權益。
從規范和促進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廢止《實施辦法》能有效應對上級文件依據失效、實施主體部門變更等問題,符合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對強化職責分工抓好政策剛性落實更為有利?!秾嵤┺k法》廢止后,龍華區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執行,不會造成管理的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