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2日,龍華區政府二屆六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該文件于2023年7月28日印發。
一、背景情況
按照《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實施意見》(深府辦〔2021〕 8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14〕 16號)等文件規定, 結合2023年法治深圳建設考評要求,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區人民政府組織對2023年2月28日前公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在清理完成后及時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清理結果,更新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
二、清理范圍
2020年, 我區已對2020年9月底前公布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開展了清理工作,并印發《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0年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深龍華府規〔2021〕2號)。因此,納入此次清理范圍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分為兩類:一是上述清理結果中公布有效的政府規范性文件56件; 二是2020年9月底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新公布的政府規范性文件40件。
三、清理重點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以法律、法規等為依據,重點從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是否符合“放管服”改革、產權保護的要求,是否存在妨害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情況,是否適應新時代改革發展的要求,是否符合新修訂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等方面開展清理工作,切實做到應清盡清、應改盡改、應廢盡廢。
四、清理結果
清理范圍內共有區政府規范性文件96件,其中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62件,已廢止、失效、修改的規范性文件34件。現龍華區就清理范圍內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印發《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