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龍華區上市及擬上市公司服務培育工作專題會議紀要》(區長辦公會議紀要〔2025〕1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持續優化龍華區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效率,持續提升龍華區資本市場活躍度和上市企業集中度,現向社會公開選聘“龍華區(擬)上市企業數字化體系建設服務”項目的實施單位,以整合相關企業服務信息化系統,建立企業訴求分撥辦理、信息共享機制,構建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為轄區(擬)上市企業更好地提供專業化、全流程化、一站式的企業數字化體系建設服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深圳市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申請單位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二)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三)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四)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三、項目名稱
龍華區(擬)上市企業數字化體系建設服務。
四、具體要求
(一)申請者應當是依法成立的機構或組織,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項目負責人須具備較強的組織和協調能力,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且有較豐富的項目經驗及相關從業資格證書。項目組負責人應當是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組織工作,掛名或不擔負實質性組織工作的,不得作為項目組負責人。
(三)項目組成員應當熟悉項目全流程情況,并有一定專業基礎,注重針對性和操作性,為金融穩定科日常工作提供基礎性支撐。
五、服務期限與項目經費
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項目經費不超過80萬元。
六、招標文件領取及提交
(一)招標文件領取:凡愿意參加投標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附件。
(二)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1月28日18:00,逾期未投標將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點: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泉路7號富康行政服務辦公區15樓B1505C,深圳市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金融穩定科辦公室(提交可選擇現場或郵寄等方式,以送達日期為投標日期)。
(四)咨詢電話:0755-29300284。
附件:龍華區(擬)上市企業數字化體系建設服務項目招標書
深圳市龍華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