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麗娟(公民身份號碼:441581********5120):
截至目前,你尚未完全履行我機關于2025年05月24日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500元,沒收藥品、醫療器械(詳見編號為深龍華衛醫證保決〔2025〕11-M001號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及《物品清單》),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行政處罰決定書已于2025年05月24日通過郵寄送達給你,要求你于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龍華支行營業部(賬號758865870852)或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龍華支行(賬號30200917000002)或深圳農商銀行龍華支行營業部(賬號000138846722)或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龍華支行(賬號755919335910888),開戶名:深圳市龍華區財政局。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目前你已繳納罰款人民幣50000元,逾期未繳納沒收違法所得2500元。
因我局采用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催告書》(深龍華衛醫技催〔2025〕11-1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請你于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將沒收違法所得2500元繳至上述賬戶。
如對此有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有關規定,可在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到深圳市龍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龍華區衛生監督所)民治分中心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不陳述或者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民治大道星河盛世(一期)首層A2座2單元裙樓1F
聯系人:陳華輝、黃琪
電話:0755-28032175
深圳市龍華區衛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