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信息公開 > 審計公開 >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龍華區審計局成立審計組于2021年3月31日至6月11日對深圳市龍華區2020年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并于2021年7月31日出具審計報告。我街道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單位對報告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落實整改責任,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個別街道社區民生微實事項目部分用地違規占用國有儲備用地的問題。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多次對我街道LA-GL-157號儲備地塊權屬情況進行核查確認,我街道先后于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7月30日3次向區規劃土地監察局遞交臨時用地申請材料。目前正在向區規劃土地監察局辦理臨時用地審批中,截至2021年8月26日已取得區水務局的意見回復(同意使用),還需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華管理局等部門回復征求意見,我街道將持續跟進中,盡快完善用地手續,加強對國有儲備用地的日常管理。
二、關于部分非經營性國有儲備土地未設立標識問題,反映我街道有3宗非經營性國有儲備土地(編號分別為LA-GL-325、LA-GL-073、LA-GL-157)未設立界樁、標志牌、圍網,目前上述三個地塊均已設立標志牌,我街道已整改完畢。
三、關于征地拆遷和土地整備項目補償合同簽訂程序倒置的問題,我街道將嚴格按照《龍華區土地整備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補償實施辦法》(深龍華府規[2019]2號)的審批程序要求開展工作,加強日常工作內部控制管理,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執行審批程序,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按先出報告、后簽合同的流程開展工作。
下一步,我街道將嚴格落實整改措施,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