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信息公開 > 審計公開 >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區審計局:
貴局關于《深圳市龍華區2019年度政府投資項目結(決)算審計》(深龍華審報〔2020〕7號)已收悉。針對審計報告中,我大隊項目未及時辦理工程結(決)算工作、未按規定簽訂合同、項目實際工期超合同工期的情況,我單位領導高度重視,安排專人按照采購管理相關要求就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逐一整改,進一步加強我大隊采購管理,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秩序。我大隊針對審計報告中的問題,認真分析,對照規章制度進一步細查,并積極進行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未及時辦理工程結(決)算工作
1、問題原因:因我單位在前期對《龍華新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掌握不透徹,在車輛裝備驗收通過之后未及時聘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對項目辦理結算工作,導致我單位送至貴局審計的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龍華大隊2015年“消防設備購置”項目和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龍華大隊專職消防隊設備購置項目辦理結算不及時。
2、整改情況:我單位今后重視項目結(決)算工作,嚴格按照《龍華新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及時辦理項目(決)算手續。
(二)未按規定簽訂合同
1、問題原因:由于我單位前期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掌握不透徹,導致我單位送至貴局審計的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龍華大隊2015年“消防設備購置”項目和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龍華大隊專職消防隊設備購置項目中的合同均不同程度超期簽訂合同。
2、整改情況:我單位下一步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
(三)項目實際工期超合同工期
1、問題原因: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龍華大隊2015年“消防設備購置”項目和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龍華大隊專職消防隊設備購置項目均為消防設備采購項目,涉及到進口車輛辦理免稅和進口器材報關問題,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導致車輛器材延期交貨(詳見附件延期說明函)。另外,在車輛裝備器材驗收的過程中整改時間過長,需要時間整改方可通過驗收(詳見附件)。
2、整改情況:大隊下一步將加強進度統籌安排、注意工期控制,加強采購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過此次審計整改,大隊在采購工作、經濟管理、開展進度等問題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大隊將以此次審計為契機,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強進度統籌安排、注意工期控制、力求政府投資計劃按期落實,以飽滿的熱情、更務實的作風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現類似錯誤,及時發揮項目公共效益與社會效益,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發展質量不斷提升。
深圳市龍華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