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信息公開 > 審計公開 >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關于區審計局出具的《龍華區2021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及的相關問題,區建筑工務署辦進行了認真梳理,并逐項整改:
一、個別臨時用地項目未批先建、轉變用途
1.福民學校:已完成整改。該項目臨時工規未批先建的板房已于2022年11月中旬拆除。
2.橫坑場平工程:我署于2022年12月1日提交臨時用地申請資料至市規自局龍華管理局。2023年1月6日,規自局龍華管理局審核后提出:臨時用地的現狀建筑物需通過安全消防評估檢測后,才可批復臨時用地許可。目前我署已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消防評估工作,預計2023年3月完成臨時用地手續。
二、部分停車場項目設計管理不規范
1.一個停車場項目設計單位未按勘察成果文件進行設計
我署進行嚴格排查,因設計單位出具初步設計文件后,勘察成果文件出具導致批復的項目概算中缺少電力、電信地下管線遷改工程費用,導致后續按照補充設計文件以設計變更形式增加預算金額。我署已根據合同約定對設計單位未按勘察成果設計開展處罰工作,已對設計單位下達《違約行為處理通知書》,將在2023年項目完工階段的設計費進度款中扣除。
2.三個停車場項目設計單位未按有關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的政策要求和概算批復數量設計配建充換電樁或預留充換電設施接口
已完成整改。我署已組織代建單位對龍塘、觀光、盧山按照深圳市不低于30%的充電樁配建要求,進行設計變更,并組織施工單位實施完成整改,已滿足充電樁配建要求。
三、部分項目未按施工圖施工,存在質量隱患和虛報費用風險
雨污分流管網四期工程路面厚度不夠、管道埋深不足等未按設計圖要求施工的審計問題,我署已對涉及項目進行第三方竣工測繪,以竣工測繪成果核查竣工圖。核查對不滿足建設要求的部分,由設計單位出具整改方案,施工單位實施整改,目前已完成。對實測結果與原設計不符但滿足建設要求的部分,虛報費用將在2023年結算款中扣除,預計2023年6月完成整改。
四、智慧工地管理不到位,硬件建設不完善
1.未按“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對建筑廢棄物電子聯單進行簽認和檢查,未將各工程部位和作業面圖紙上傳至智慧平臺
已完成整改。本項目各工程部位和作業面的圖紙已經上傳至智慧平臺,建筑廢棄物電子聯單已進行簽認。我署后續將加強建筑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簽認電子聯單。
2.未按“智慧工地”建設要求配備視頻監控系統等硬件配備
已完成整改。辦公區、生活區、材料堆放區用電監測系統以及車輛出入口車輛識別系統,已按要求完成安裝。
五、建設單位對相關工程費用審核把關不嚴
1.區建筑工務署實施的龍華大道(觀光路-黎泰路)改造工程、八個停車場建設項目在招標控制價和合同價中,均把排水溝等臨時設施同時計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和分部分項工程費,重復計取費用約958.86萬元
龍華大道(觀光路-黎泰路)改造工程:中標合同價包括水土保持清單工程量813.13萬元,經咨詢市造價站核實,水土保持費用與安全文明措施費重復計取屬實。我署將不再單獨支付此重復計費的水土保持費用,已支付的重復計費款項將在下一階段進度款中扣除,剩余重復計算款項將在今后進度款及最終結算款中不再進行支付。
八個停車場建設項目:經核查重復計費金額145.73萬元。針對龍塘、桂花、盧山、清湖東風、觀光、白松、新田7個停車場項目重復計取的安全文明措施費,我署將在2023年一季度項目進度款中扣除;愛心家園停車場目前正在進行結算,計劃2023年6月前在結算款中扣除。
2.區建筑工務署實施的雨污分流管網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調減時未按規定扣除相關工程附屬費用,多計費用208.84萬元
經核查,涉及設計變更調減時未按規定扣除相關工程的附屬費用,主要包括三個項目的交通疏解工程費用、支護工程及房屋保護工程費用、給水遷改工程費用,共計208.84萬元。因2021年12月底已支付全部進度款,我署將于2023年6月結算款支付中予以扣除。
特此公開。
深圳市龍華區建筑工務署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