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信息公開 > 審計公開 >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
根據《龍華區2021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提及的《深圳市龍華區2018年至2020年城中村綜合整治建設情況跟蹤審計》(深龍華審計〔2021〕14號)和《深圳市龍華區2021年第三季度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深龍華審計〔2022〕3號)中相關審計問題,我街道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工作,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采購事項未公告或未及時公告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街道1項采購事項在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公告時間超過規定的三個工作日。我街道將加強對采購項目的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采購后三個工作日內于相關平臺進行公示,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性。
二、城中村綜合治理缺乏標準,工程造價差異顯著
整改情況:在以后組織實施相關項目時,我街道將積極與上級業務部門對接,充分了解治理標準,并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有針對性的開展項目概算編制工作。
三、部分項目未按施工圖施工,存在質量隱患和虛報費用風險
整改情況:我街道涉及的未按施工圖施工的項目,其中1個已經追回相關費用,2個在結決算階段將相關款項核減。下一步,我街道將對轄區其他城中村項目進行詳細核查,對未按施工圖施工部分堅決在結算時予以扣除,并在以后的項目中進一步加強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監管,避免出現未按施工圖施工甚至偷工減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