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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滔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小區業主參與公共事務意愿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針對“社區黨員中積極開展黨性教育”的建議
1.深化“一引領三參與”物業小區黨建模式。我區制定印發《龍華區關于開展黨建引領住宅物業小區治理試點工作方案》,形成黨支部牽頭,業委會、物業公司、業主共同參與的“一引領三參與”物業小區黨建模式。目前,全區已成立物業小區黨支部230個,覆蓋率99%。
2.2023年,我區將在加強物業小區黨建聯建工作方面加大發力,以嚴密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為基礎,以健全黨建聯建機制為重點,構建完善以街道社區黨組織為主導,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共同參與的工作架構。一是推進“支部建在小區上”。以住宅物業小區為基本單元,推動物業小區黨組織全覆蓋。選派街道社區優秀黨員干部擔任小區黨支部“第一書記”,協助指導小區黨支部書記和委員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提高小區黨支部引領能力。二是推動居民小區業委會應建盡建。探索建立業委會組建攻堅隊伍,構建“區-街道-社區-小區”四級聯動機制,深入物業小區指導成立業委會。力爭到2023年年底實現全區住宅小區業委會覆蓋率40%,到2024年年底達50%,到2025年年底達60%以上。街道黨工委、社區黨委、小區黨組織在業委會組建和換屆過程中加強人選把關,穩步提高業委會成員中黨員比例,新成立業委會中黨員占比一般不低于50%。三是強化黨組織對業委會決策的監督。業委會應當每季度以書面或其他有效形式向物業小區黨組織報告工作開展情況,業主大會會議議題應當提交小區黨組織討論并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邀請小區黨組織派員列席,作出相應決定應書面告知小區黨組織。
二、針對“提高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對于高發易發的物業糾紛提前研判和早期介入的能力”的建議
一是印發《關于建立龍華區物業糾紛調解工作機制的方案》,梳理區內20個行政部門化解物業糾紛的職責劃分,建立龍華區物業糾紛調解工作“1+6+56+N”工作體系。“1+6+56+N”工作體系為設立1個相關部門參與的區物業糾紛調解聯席會、6個街道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56個社區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室、N個物業管理區域(包括商品房小區、城中村)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小組,涵蓋區、街道、社區及各物業管理區域等三級物業糾紛調解的創新體系。二是建立信訪事項風險報告制度,壓實物業服務企業主體責任,向轄區物業服務企業下發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主動積極報送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信訪風險事項,并及時對報送的物業管理信訪風險事項進行評估,對比較嚴重的問題及時提醒、督促街道辦事處穩妥處置,今年發送預警信息6次。
三、針對“通過社區文化活動傳播力度,有效監督物業服務企業誠信經營,業委會委員規范履職,提升業主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的治理之道意愿”的建議
龍華區積極采取各種措施,豐富社區文化活動,服務居民,增強小區正能量。一是組建物業管理志愿者宣講團,形成物業管理的常態化宣傳輿論氛圍,通過宣傳活動和溝通交流活動,使得物業服務深入民心。二是在實踐中探索和深化定格化管理服務模式,進一步組織社區黨員與物業小區、小區業主開展黨員結對共建、“雙報到”“雙服務”“雙認領”工作,推動黨員密切聯系服務群眾。三是大力推廣“一社三會”模式,用好“書記直通車”“居民塔式微信群”等線上平臺,定期召開“社區書記茶話會”,完善一體化民生訴求綜合服務體系,做到事情共商、難題共解、資源共享,不斷提高基層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努力實現社會井然有序、鄰里友好和諧。
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