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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唐芳(等14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物業小區有序批量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針對“對已建小區,明確責任主體和牽頭各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和場地條件逐步改建或加裝充電設施,利用好社會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分批建設集中充電場所,充電樁建設設計合理布局,并統一規范標準”的建議
一是摸底排查現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為進一步夯實我區住宅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的監管基礎,有效解決我區電動自行車充放設施缺口問題,下發《關于統計住宅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放設施建設工作相關數據的通知》,梳理本轄區住宅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放設施臺賬以及摸清負一、負二層設有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的住宅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放設施底數。據統計,已有149個小區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覆蓋率為75.3%。
二是加快推動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落實《龍華區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方案》要求,加快推動新建社區建設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停車棚、停車架、充電樁等設施;具備條件的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老舊小區結合小區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結合每月安全生產例會,督促各物業公司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充電設施建設。今年以來,龍華區住宅小區新建充電設施605套,累計約有4508套充電設施。
三是加大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安全巡查。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中,督促指導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推動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根據實際需求和場地條件逐步改建或加裝充電設施;同時,督促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好電動自行車固定充電設施及消防設施設備的安全巡查檢查、日常維護工作,確保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安全有序運行,提高充電樁保有率。2023年,累計出動518人次,共督促指導264個小區(含復查)開展相關工作。
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