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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利蓉、唐祖斌(等11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新公租房服務監管的建議”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非常感謝你(們)對公共租賃住房的關注與支持,我局高度重視,根據你(們)反映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我局梳理了有關工作,現匯報如下:
一、針對租戶反應新公租房普遍存在房屋質量問題
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加強監管:
(一)嚴格把關公共住房建設標準。通過簽訂《深圳市龍華區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監管協議書》(附件,協議書模板),確定公共住房的面積套數、戶內及公共區域、質量及驗收等建設標準。明確要求公共住房按照深圳銀級及以上或國家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落實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同時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戶內裝飾裝修設計指引(試行)》等文件要求,明確公共住房戶內裝飾裝修標準,并加強建設監管。
(二)嚴抓項目施工建設質量。一是由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把關,本著“精裝交房”的原則,施工監督過程中重點是:1.核查施工許可證備注的施工范圍和施工合同內容,嚴格要求按圖施工。2.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特別是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強化施工單位主體責任。3.建立質量責任標識制度,對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實施舉牌驗收,加強施工記錄和驗收資料管理,實現質量責任可追溯。4.對公共住房竣工驗收實行逐套驗收的要求。二是區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竣工驗收完成后,我局會邀請第三方專業驗房公司對公共住房進行符合性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感官、墻面瓷磚是否存在空鼓、開關插座是否通電、陽臺衛生間是否滲水等進行查驗。符合驗收合格后,才能與開發單位簽訂移交協議。
二、針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管公租房后期服務方面,加強監管等建議
我局采取如下措施,進一步提升公共住房運營服務水平:一是制定規章制度,細化責任分工。我局于2021年2月印發《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公共租賃住房日常維修管理規定(試行)》,對公共租賃住房保修期滿后房屋室內由財政資金支出的維修事宜進行明確規定;保修期內的公共住房,我局通過簽訂移交協議等方式明確主體責任,要求開發單位做好房屋入住及居住期間的保修工作,有關保修時限及標準按照國家政策及行業規范執行。小區公共區域的維修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執行。同時,按維修實施的緊急程度,將維修工程分為正常維修工程、緊急維修工程和搶修工程。二是加強監管,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我局根據《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必須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對公共設施設備進行共享,要求不得將公共住房與商品房區別對待,目前我區在管公共住房暫不存在區分對待的管理項目。此外,我局作為公共住房安全主體責任單位和業主方,每月安排人員對公共住房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節假日針對承租單位和物業下發安全責任通知,要求承租單位認真切實履行安全義務,做好安全防范,每年度對物業服務進行履約評價,評價優秀的予以續簽。為減少轉租轉借的發生,我局通過科技手段和線下人員上門走訪的形式,已在民興苑、文瀾苑、祥瀾苑三個苑試點人臉識別,另9個公共住房小區也已安裝人臉識別設備,等待正式啟用。
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新公租房服務監管,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租戶滿意度調查,有針對性進行整改,細化各保修問題責任主體,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提高租戶幸福感。再次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此函。
附件:深圳市龍華區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監管協議書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