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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源(等15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城中村物業管理助力環境衛生改善和指數測評提升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城中村物業管理基本情況
2018年,我局牽頭制定了《龍華區推進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全覆蓋實施方案(2018-2020年)》及系列指導文本,明確了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需達到有物業管理內部制度、有物業管理規約、有圍合管理、有治安巡邏、有清掃保潔等“十個有”的標準,圍繞城中村綜合治理三年計劃,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難,多種模式,逐個推進”的思路,逐步推進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全覆蓋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區372個城中村中已全部達到專業物業管理標準。
二、辦理提案的過程
(一)實施“科技+物理”圍合,打造物業管理基礎。制定《龍華區城中村小區圍合建設工作方案》,推動由區政府投資接近2億元開展圍合建設工作,全面加強城中村小區規范管理,以推動城中村小區圍合建設為突破口,因地制宜,對不同城中村采取綜合圍合、物理圍合、科技圍合等不同方案,確保圍得住、管得好。
(二)大力推動“城市管家”試點工作。結合龍華區城中村“六治”試點工作,率先在六個街道開展試點工作,把城中村公共空間與公共資源整體作為一個管理對象,引入高水平專業物業公司統一管理,堅持黨建引領,下沉資源力量,發揮科技賦能優勢,推動“城市管家”協助黨委政府開展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務。
(三)逐步完善物業管理發展的政策體系。把城中村物業管理提升到基層治理的高度,結合區委組織部《龍華區城中村小區圍合建設工作方案》和《龍華區“城市管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研究制定推進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工作相關政策。
三、答復提案相關建議
(一)針對提案“制定城中村管理規范”的建議,答復如下:
1.我局已研究制定《龍華區城中村小區物業管理分級服務指導標準》《龍華區城中村小區物業管理大會和理事會指導規則》《龍華區城中村小區管理規約指導文本》等六大指導文件,創設城中村物業管理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2020年4月17日印發的《深圳市城市環境品質提升行動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明確我市“城中村”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指導標準的通知》已經明確城中村按照0.6-1.3 元/平方米·月(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收取物業費。
2.我局已結合區委組織部制定的“城市管家”方案制定《龍華區關于促進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發展的指導意見(暫行)》,擬按照“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的思路推進城中村小區規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市場運作為主的城中村物業管理長效機制。
(二)針對提案“幫扶股份公司全新引入專業物業管理團隊或聘請專業顧問團隊”的建議,答復如下:
1.我局已制定《龍華區關于促進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發展的指導意見(暫行)》初稿,擬逐步建立起以市場運作為主的城中村物業管理長效機制。一是完善城中村物業管理引進和退出制度,明確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要求、提出專業化管理模式和專業顧問模式。二是采取強有力措施促進城中村物業管理收費指導標準落地。目前,各街道正在積極探索引進優秀物業管理企業進駐城中村進行管理。
2.大力推動“城市管家”試點工作。為把城中村公共空間與公共資源整體作為一個管理對象,引入高水平專業物業公司統一管理,堅持黨建引領,下沉資源力量,發揮科技賦能優勢,推動“城市管家”協助黨委政府開展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務。“城市管家”模式探索在全區選擇若干個片區試行,結合龍華區城中村“六治”試點工作,率先在大浪街道全街道及觀湖街道馬壢新村、民治街道松仔園村、龍華街道上油松村、福城街道章閣新村、觀瀾街道陂老村等試點。通過創新環境衛生整治及城中村治理模式,旨在打破碎片化、粗放式管理導致的業務分割、各自為政、多頭多層管理、難以統籌的局面,轄區內城中村實現“五個一”目標,即建立一套共治模式、形成一套管理體系、探索一套技術方案、創建一個文化主題和打造一個服務品牌,實現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打造整潔有序的龍華風貌。
(三)針對提案“出臺城中村物業管理服務考核獎補制度”的建議,答復如下:
2020年,我局已經制定《深圳市龍華區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覆蓋率考核驗收工作方案》,根據文件要求,邀請專業的第三方考評機構,會同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組成現場考核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和實地檢查的方式對各街道辦上報的優秀城中村物業項目進行考評。通過規范物業管理,建立物業行業“紅黑榜”,對龍華區城中村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考核排名,表彰35個城中村,建立城中村物業管理考核制度,獎勵區內行業領頭羊,增強考核激勵措施,助推城中村物業管理水平提升。2021年,我局已起草《2021年龍華區城中村專業物業管理評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征求各單位意見,區財政局建議我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辦發〔2018〕69號)等有關評比表彰文件要求處理。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縣區級部門無權設置行業評比活動,不能向集體發放獎金,因此該項工作不再開展。
此函。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