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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孔祥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龍華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您的建議內容豐富、全面、詳實,對于推動我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研究吸收。經商六個街道辦事處和區投資推廣和企業服務中心,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資源銜接機制
近年來,我局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圍繞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等方面,出臺或單獨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重點包括《深圳市龍華新區綜合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圳市龍華新區社會組織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深龍華辦〔2014〕65號)、《龍華新區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及兩個配套文件》(深龍華辦〔2015〕18號)、《龍華新區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負面清單管理辦法》(深龍華辦〔2015〕26號)等文件,為我區各部門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開展政府職能轉移和扶持社會組織提供了堅實基礎。此外,從2013年起,我局面向全區社會組織開展公益創投資助,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公益服務,滿足和解決社會公共服務需求。公益創投項目執行7年來開展13期,累計投入財政資金3957.57萬元,資助項目671個,形成了龍華特色社會治理品牌。今年公益創投資助項目31個,資助金額316萬元。區委政法委、群團工作部、各街道辦事處也通過平安創建平安創建專項經費、婦女兒童之家、民生微實事等方式資助社會組織參與專業服務,發揮社會組織在促進經濟發展、管理社會事務、提供公共服務中的作用。建立社會組織項目庫。對優秀的但未能通過公益創投和適合通過民生微實事項目落地的公益創投項目,通過推薦方式面向各街道辦事處進行推薦,實現社會組織項目共享。
下一步,我局將聯合區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出臺我區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財務管理指引,明確社會組織項目支出,規范項目資金管理行為。提高社會組織項目經費管理能力。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溝通聯系,提高社會組織項目庫適用范圍。
二、關于探索企業與社會組織常態化的資源對接機制
組織舉辦項目供需對接會。我局邀請各街道促進會及多個社區工作站、居委會,共9個單位作為項目需求方與17家社會組織作為項目執行方參加項目供需對接會。通過項目供需對接會搭建面對面的資源信息互通平臺,將社會組織成熟的項目推介至有需要的街道或社區,匹配合適的項目落地,將涉及民生的各類社會治理公共服務送至社區居民身邊,打通群眾服務“最后一公里”。同時通過走訪轄區愛心企業,了解轄區企業公益服務需求,做好社會組織資源鏈接,成功牽手達聆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與北站N空間智能家居建材中心聯合舉辦“N空間里繪黨史百米畫卷慶華誕”活動。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搭建企業與社會組織對接平臺,帶動企業參與社會組織的公益項目服務。
三、關于加強社會組織,特別是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
我區現有社區社會組織共有310家,其中社會團體303家,
民辦非企業單位7家。近年來我局一是通過構建樞紐組織,搭建社會組織支持平臺。2012年成立社會組織孵化服務中心,對社會組織進行孵化培育、注冊輔導并提供初創支持服務,從培育“種子”、注冊輔導業務開展等方面提供全程輔導培育支持。對有服務發展需求的社會組織,從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社會能力建設、外部支持、公益創投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建成區-街道兩級孵化服務平臺。在街道辦一級成立社區社會組織促進會,并通過項目委托方式委托運營街道社會組織服務站。區、街道兩級孵化服務平臺與轄區內的社會組織聯系廣泛,直接為轄區的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同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街道為轄區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免費辦公場地和活動場地,龍華、觀瀾、大浪三個街道已建成了社會組織孵化服務基地,其他三個街道也正在物色合適場地打造孵化服務基地。二是舉辦社會組織能力提升系列課程,提升社會組織綜合服務能力。以培育社會組織人才培育和能力提升為核心,舉辦12場社會組織骨干人才培育、組織管理及項目管理能力、財務能力提升、法律能力提升等系列培訓課程,組織前往成都、廣州等社會組織活躍地區進行參訪學習,培養社會治理方面的社會組織專業人才隊伍,累計培訓社會組織400余家次。
今年我局將出臺《龍華區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辦法》,為未達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進行備案提供法律法規依據,加快培育社區社會組織,規范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同時開展在我區六個街道試點開展社區社會組織戶聯計劃,每個試點激活培育5個社區社會組織,并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充分發揮服務社區群眾、培育社區文化、參與社區治理、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作用,繼續通過公益創投、民生微實事和社區社會組織孵化服務站等渠道,全方位加強社區社會組織培養。
感謝您對社會組織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深圳市龍華區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